各单位: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委托项目主持人所在学校对2021、2022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立项一般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的通知》(附件1)(辽教通〔2023〕264号)要求,我校组织开展2021、2022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立项一般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1、2022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立项一般项目(附件2、3)。
二、检查内容
本次中期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已开展的主要研究活动、初步形成的重要观点、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研 究经费使用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下阶段研究计划等。
三、工作要求
1.对于无故不接受中期检查的项目,项目主持人应提出撤销申请。
2.项目在立项建设期内原则上不允许变更项目组成员,如确因工作变动等原因不能继续参加研究者,项目主持人需提出变更申请。
四、检查时间
项目负责人需于 2023 年 8 月 17 日前完成中期检查报告并提交给各二级单位,由二级单位汇总后发送至 jwcsjjxk@cmu.edu.cn。
五、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雯洁
联系方式:18900919095
教务处
2023年7月28日
附件:1.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委托项目主持人所在学校对2021、2022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立项项目进行验收的通知
2.2021年度立项的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一般项目
3.2022年度立项的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一般项目
4.2021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
5.2022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