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按照《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度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工作的通知》,根据《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开展我校2024年度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工作,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鉴定申请受理范围
2020年度、2021年度符合结题鉴定条件的省教育科学规划年度课题均可申请参加结题鉴定。我校2020、2021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年度课题名单详见附件4(其中结题情况供参考),已结题的课题无需再次申请。
二、结题鉴定申请基本要求
1. 研究过程规范完整,实现预期研究目标,符合课题立项批准文件规定的成果要求,不得擅自变更主持人、变更立项课题题目。批准立项的课题按照立项文件要求执行。
2. 具备免于鉴定条件的,可申请免于鉴定(免于鉴定条件见附件5、附件6)
三、结题鉴定申请材料
课题主持人申请结题鉴定时,须向各二级单位提供客观真实、装订规范、资料完备的结题鉴定申请材料,包括:
1. 《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申请书(2024版)》一份,并提交电子版(见附件1,纸质版需申请者手签,所在单位盖章由教务处统一申请;电子版应为word版本,无需盖章及签字)。
2. 结题鉴定佐证材料(含《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通知书》复印件、发表论文、成果影响佐证等),独立装订成册,一式一份并提交电子版。承诺以专著为成果之一的,或已出版专著的,应提交专著一册(材料不退还,佐证材料格式见附件3)。
教务处不受理个人申请,结题鉴定申请材料须经二级学院审核汇总后统一报送。上报时,须提交《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结题鉴定申请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加盖二级单位公章)一式一份及其电子版(电子版应为excel版本,无需盖章)。
四、结题鉴定申请材料报送时间、地点与联系方式
电子版材料需按照学院命名,于9月13日前发送至邮箱jwcsjjxk@cmu.edu.cn。
纸质版材料需于9月15日前邮寄至综合楼708室。
联系方式:孙老师 024-31939058
附件:1.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结题·鉴定申请书(2024版)
2.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结题鉴定申请汇总表
3.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结题鉴定佐证材料装订格式说明
4.中国医科大学2020年度、2021年度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名单
5.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实施细则
6.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
教务处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