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按照《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2026年下半年结题鉴定要求》,开展我校2026年度下半年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鉴定申请受理范围
本次结题鉴定范围:2021—2025省教育科学规划年度课题。
我校2021年度-2025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年度课题名单详见附件6(其中结题等情况供参考),已结题的课题无需再次申请。
二、结题鉴定申请基本要求
参与结题鉴定的课题须研究过程规范完整,实现预期研究目标,完成《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通知书》规定的成果要求。
年度重点课题结题须在省级正式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或出版学术著作;年度一般课题结题须至少完成以下规定成果之一:省级正式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出版学术著作、形成决策咨询报告(附采纳证明)、形成研究案例(格式见附件)。
所有论文或专著须注明“课题类别”“课题名称”“课题批准号”等标识。
研究过程规范完整,实现预期研究目标,符合课题立项批准文件规定的成果要求,不得擅自变更主持人、变更立项课题题目。批准立项的课题按照立项文件要求执行。
结题鉴定申请书中的研究总报告字数须为一万五千字左右,并提供研究总报告重复率检测报告,检测去除本人文献复制比须在20%以下。
三、结题鉴定申请材料
课题主持人申请结题鉴定时,须向各二级单位提供客观真实、装订规范、资料完备的结题鉴定申请材料,包括:
1.《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申请书》一份,并提交电子版(见附件1,纸质版需申请者手签(申请者签名处,不得用打印字代替),所在单位盖章由教务处统一申请;电子版应为word版本,以主持人命名,无需盖章)。《结题·鉴定申请书》纸质版打印与复印请用A3或者A4,中缝或者左侧装订。所提交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2.结题鉴定佐证材料(见附件2)纸质版一份,单独装订材料装订顺序:
(1)《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通知书》复印件、变更批复
(2)研究总报告重复率检测报告 (简洁版)
(3)课题成果:发表论文(论文复印期刊封面、目录、论文全文)、著作原件;咨询报告(附采纳证明);研究案例
(4)其他影响证明。
佐证材料需严格按照附件2中的格式填写,无须提交电子版。
3.研究报告(word版,无需纸质版):提交的研究报告应与结题鉴定申请书中的完全一致,由教务处统一查重并开具查重报告。
教务处不受理个人申请,结题鉴定申请材料须经二级学院审核汇总后统一报送。上报时,须提交:
(1)《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结题鉴定申请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加盖二级单位公章)一式一份及其电子版(电子版应为excel版本,无需盖章)
(2)《结题鉴定院系审核意见书》(附件9)纸质版(加盖二级单位公章)一式一份及其电子版。
四、结题鉴定申请材料报送时间、地点与联系方式
电子版材料需按照学院命名,于9月30日9:00前发送至邮箱jwcsjjxk@cmu.edu.cn。
纸质版材料需于9月30日12:00前送至综合楼706室。
联系方式:孙老师 024-31939056
附件:1.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结题·鉴定申请书
2.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结题鉴定佐证材料装订格式说明
3.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结题鉴定申请汇总表
4.资政建议参考模板
5. 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案例
6.中国医科大学2021年度-2025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年度课题名单
7.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实施细则
8.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
9.结题鉴定院系审核意见书
教务处
202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