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教学信息
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辽宁省医学教育研究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校部地区各教学单位:

为落实2026年全国卫生健康科教工作会议关于坚持卫生健康领域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推进的工作要求,持续推动医学教育、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协同发展,省卫生健康委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辽宁省医学教育研究项目遴选工作,按照通知要求我校校部地区开展推荐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研究方向

所有申报项目须严格对照《2026年度辽宁省医学教育研究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确定方向进行申报,重点涵盖毕业后医学教育、继续医学教育、全科医学人才培养与基层人才队伍建设、医教协同深化与医学人文融合等领域。研究内容需立足我省卫生健康工作实际,提出靶向清晰、落地可行的对策思路,成果应具备普遍参考价值与推广应用潜力,能够为全省医学教育改革、人才培养相关政策制定提供决策支撑。

二、项目数量及资金支持

项目研究周期2年。立项课题每年拨付专项经费1万元,经费不足部分由申报单位或项目负责人通过合规渠道自筹补足。项目结题时须同时提交完整经费使用报告,严格遵照辽宁省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相关要求规范使用经费。

三、申报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科研综合能力,在申报研究领域具备扎实的研究基础,熟悉行业实践现状与政策发展趋势,能够全面统筹课题设计、实施、成果总结等全流程工作。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须提供2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专家出具的书面推荐材料。

2.项目负责人、全体参研人员均须为在职在岗人员,且全程参与项目研究工作。单个课题设项目负责人1名,参研人员总人数(含负责人)不超过7人。项目负责人仅限申报1项课题,参研人员参与课题总数(含作为项目负责人)不得超过2项。

3.项目申报其他要求

(1)申报项目原则上从附件1指定研究方向内选取,研究内容应突出问题导向,具有一定的普适性和推广应用价值,或可产出对我省相关工作具有可参考借鉴的对策建议。

(2)同一申报单位每个研究方向原则上申报项目不超过2项,已获得国家或省级同类课题立项的研究内容不得重复申报。

四、成果知识产权管理

项目产出全部研究成果、知识产权归辽宁省卫生健康委与申报单位共有。申报单位依托项目公开发表论文、申请专利等各类成果,须规范注明“辽宁省卫生健康委2026年医学教育研究项目+项目编号”。

五、报送要求

各单位须于2026年10月20日10:00之前完成材料报送,纸质版《立项申请书》A表、B表、项目推荐函(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各1份(相关填报的既往研究成果需一并提供佐证材料复印件)送至沈北校区综合楼706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电子版材料(A表、B表、汇总表excel版、项目推荐函word版)文件夹命名为“单位名称+医学教育研究项目”压缩后,发送至邮箱jwcsjjxk@cmu.edu.cn

联系人:孙老师,18900911213


教务处  

202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