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促进学校一流本科课程建设,保证课程建设质量,力争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现对学校建设的省级一流课程进行中期检查,要求各学院教务部门按照国家级一流课程评价标准(附件2)对学院内部的省级一流课程进行评审认定,认定分为三个指标(分别为“重点推荐课程”、“优秀课程”“培育课程”,其中重点推荐课程数量不能超过学院全部省级一流课程的30%),评审形式各学院自行拟定;同时对于已经是省级一流课程但需要更换课程负责人的课程可以按照附件3提交更换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予以更换。
请各教学单位于2023年5月19日前完成所在单位的课程中期检查工作,并上报所在单位的课程中期检查认定情况。请于5月19日前汇总《中国医科大学一流课程中期检查表》(附件1)EXCAL版和PDF版(加盖学院章)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576933723@qq.com。
教务处
2023年5月5日
附件1 《中国医科大学一流课程中期检查表》
附件2 各类课程国家级评价标准
附件3 课程负责人变更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