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仪器设备的采购统一购置原则,中心根据培训项目的要求制定购置计划,按医院仪器设备购置程序执行。
2. 中心配备专职人员负责仪器设备管理工作,具体负责仪器设备的申请、领用、变动和日常管理。
3. 实验试剂、耗材由中心根据培训需要向主管部门报批后统一领取,做好登记。
4. 仪器设备按性质分类归档管理,由使用单位和主管部门分级建立明细账、卡,做到帐、卡、物相符。
5. 仪器设备的管理和使用,实行岗位责任制。要制定操作规程、使用和维修保养制度,并做好技术安全管理工作。
6. 仪器设备特别是精密仪器和大型设备要实行专管公用,在完成本中心培训项目的前提下,可积极参加对外协作,开展技术服务,提高仪器设备利用率。
7. 建立设备管理登记本,包括使用登记本、借还登记本和报废登记本。仪器设备出错、报废等必须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实施。
8. 未经中心主任和副主任同意,任何人员不准擅自使用、移动、调换或出借仪器设备、人员调离必须向中心管理人员缴清所借物品。所有借出设备和模型如有丢失或损坏,必须按中心相关规定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