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药学院组织10家承担临床药学专业实习任务的教学基地,召开实习学生新冠疫情防控专题会议,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及学校防疫总体部署、调研摸排实习学生疫情期间可能存在的问题、强化疫情期间教学基地及学生管理。药学院党委书记贺文阁、副院长菅凌燕、副书记赵琳、各基地负责学生实习工作的药学部或科教科领导及学院学生管理和教学管理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会议由赵琳主持。
赵琳首先传达了《辽宁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暑期全省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中国医科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暑假期间全校师生疫情防控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重点强调了实习学生应遵守的相关条款。
10家教学基地分别介绍了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采取的措施和学生目前生产实习、生活情况。教学基地均严格遵守属地疫情防控规定,并结合本单位的具体要求针对实习学生开展个性化疫情防控工作,对学生采取与职工同质化的防控办法,按照院感要求,实施闭环管理、独立评价、关口前移,进行必要的核酸检测,严格控制学生不离市、不出省,多手段如“钉钉打卡”等方式,执行学生考勤制度。
学生目前实习的进展情况正常,没有异常情况发生。
菅凌燕在会上强调,在目前疫情形势下,各实习医院要降低感染和呼吸科室实习风险,细化考勤工作,确保学生不离市、不出省,学生必须遵守实习医院管理制度,不给实习医院疫情防控工作增加不利因素。
贺文阁对教学基地实习学生疫情防控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严格落实省、市、校疫情防控工作文件要求;二是各教学基地针对学生的疫情防控管理,在与职工“同质化”的同时,还要“个性化”,管理“关口”必须前移;三是要做好突发事件处置预案,避免出现次生事件;四是学校和实习医院对学生实行两条线管理,严格请假销假制度。最后,贺文阁对实习医院在保证学生安全、完成实习任务等各方面的付出和努力表示感谢。
103期临床药学专业学生108人,分别在中国医科大学第一、第二、第四临床学院,辽宁省人民医院,沈阳市第四医院、沈阳红十会医院、鞍山市中心医院、丹东市第一医院、朝阳市中心医院、盘锦市宝石花医院等教学医院实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