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公布了2017年审核增列的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名单。我校药学通过审核增列为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
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下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学位〔2017〕9号)与《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学位〔2017〕12号)文件要求,同时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发布<辽宁省2017年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申报指南>的通知》(辽学位〔2017〕3号)与《辽宁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辽学位〔2017〕7号),我校在2017年提交了申报药学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的材料。
经过辽宁省级学位委员会核查材料并确定申请资格、辽宁省级学位委员会组织评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组织复审、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对拟新增学位授权点进行公示,经2018年1月国务学位委员会召开第三十四次会议,审批通过了我校药学为新增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