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党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党委第二巡察组自2023年4月17日起,对药学院党委开展为期1个月的巡察。现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药学院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二、巡察内容
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转交学校有关部门处理。
三、巡察组联系方式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信访电话、信访电子邮箱、信访信箱、巡察工作意见箱和信访接待室,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1.联系电话:17640215757;
2.电子邮箱:bgs26112800@163.com;
3.信访信箱、巡察工作意见箱:药学院东侧步行梯二楼楼梯间;
4.信访接待室:药学院办公楼507室;
5.受理时间:4月17日至5月12日8:30-16:30(工作日)。
特此公告。
中国医科大学党委第二巡察组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