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聘任房月等同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通知

    根据医大人发[2015]26号文件,学校决定聘任房月和刘明妍同志相应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通知如下:

    教授 房月;副教授 刘明妍。 聘任时间为2014年12月。

    另,经中国医科大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以下同志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副教授)任职资格:白雪峰、封瑞、任婕、吴慧哲。 任职资格时间为2014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