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大人发[2015]26号文件,学校决定聘任房月和刘明妍同志相应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通知如下:
教授 房月;副教授 刘明妍。 聘任时间为2014年12月。
另,经中国医科大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以下同志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副教授)任职资格:白雪峰、封瑞、任婕、吴慧哲。 任职资格时间为2014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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