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办公室机构职责
一、党建工作
1、根据学校党委中心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向党委书记及副书记汇报、请示工作。
2、组织各支部党员及时学习贯彻上级组织的决议和党的方针政策。
3、经常深入群众。分析教职工的思想动态,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开展生动活泼、行之有效的教育活动,不断探讨新时期思想政治工作的新规律和新特点,不断总结经验,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科学理论研究。
4、认真抓好党支部建设,做好党员的教育工作,做好积极分子的培养和发展新党员的工作。
5、负责宣传、统战工作。
6、负责特殊时期重大事件和日常的维稳工作。
7、做好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二、工会工作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工会的文件精神,协助学院党委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树立为教学、科研服务的思想。
2、深入开展“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管理育人”的“三育人”活动,不断提高全院教职工的思想、业务、道德素质。
3、围绕学院中心工作,结合工会工作实际制定年度、阶段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检查各工会小组年度、阶段工作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4、积极做好院务公开工作,逐渐建立适合学院的院务公开的运行机制和广泛的教职工民主监督体系。
5、充分发挥工会作为党委、行政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深入教职工听取意见和建议,及时向党委、行政反映教职工的合理要求和实际问题,争取和支持各部门为教职工办实事,办好事,不断增强广大教职工的认同感、归属感和亲和力。
6、开展以职业责任、职业道德、职业纪律、职业技能为主要内容的“四职”教育和法制教育,促进师资队伍的建设。
7、组织教职工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促进学院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教职工之家”的建设与管理。
8、组织竞赛评比、表彰先进,树立典型,不断增强学院的凝聚力和教职工的工作热情。
9、维护教职工的正当权益,关心教职工疾苦,反映教职工的呼声和合理要求,为教职工排忧解难。同时积极协助学校、学院做好教职工的集体福利工作。
10、维护女教职工的特殊利益,针对女教职工的特点,做好女教职工的教育保护工作。
11、负责工会的组织工作和文秘工作。做好新会员的发展、组织关系的接转和工会小组组织建设。负责文书起草、打印,文件收发,建档工作。
12、负责工会会费的收缴工作,及时上缴工会会费。
13、搞好工会的自身建设。加强工会的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对工会专兼职干部的思想、道德、业务、作风建设和廉洁从政的教育,树立良好的工会形象。
14、做好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三、日常行政工作
1、负责综合拟定学院工作计划、规划,起草工作总结及院领导交办的其它文稿。审核以院领导名义发出的文稿,转呈院领导签发。及时批阅文件及报告,交有关人员处理。
2、负责全院的文秘工作和行政公文的审核、收发、登记、转递传阅、立卷归档、保管等工作。
3、协助院领导处理全院日常院务行政工作。发布院领导签发的决定、通知、通告等。
4、负责安排党委会议、党政联席会议和院领导召集的有关会议议题,组织会议并做好记录,负责检查和催办会议决定的执行情况。
5、负责全院管理信息收集,将基层反映的有关问题及时向院领导汇报。根据院领导的批示或工作需要,及时组织协调各部门共同办理综合性工作。认真做好学院的大事记记录工作。
6、负责人事工作。
7、负责外事工作。
8、安排上级领导来院检查、国内外专家参观访问及院内外群众来信、来访的处理工作。
9、掌管印鉴和行政领导名章,负责全院印鉴的使用和管理,开具院行政对外介绍信。
10、负责学院安全防火、防盗工作。组织职工贯彻执行和宣传国家、省和学校的各项安全防火的法规和条例。负责学院的消防安全监督,组织实施对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维修保养,建立防火档案。对学院范围内的部门进行经常性的安全防火巡查。
11、负责学院的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学院教学、科研、生活、办公等各种公共设施的管理及维修保养,做好水、电,暖、通讯的管理工作。负责学院公共场所日常卫生的管理,环境美化工作。
12、负责学院的设备维护和毒、麻、禁药品等的保管工作。
13、做好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