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医科大学药学院社团联合会社团管理规章制度
l 中国医科大学药学院社团经费管理细则
l 中国医科大学药学院社团评分细则
中国医科大学药学院社团联合会社团管理规章制度
药学院社团联合会是在我院领导支持下以及学生社团发展需求下成立的社团联合组织,社联以“管理社团,服务社团”为宗旨,对学院各类社团及活动进行统一有效的管理和服务
一、社团成立
1社团的成立由社团联合会审查,凡未经正式登记或未履行审批手续的社团属非法社团,学院将予以取缔,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由有关当事人承担。
2. 社团登记时均需按照社团的理论学习、学术科技、文化艺术、社会科学、志愿服务、体育健身等类别进行申请,一个社团只能进行一类申请登记。
3. 成立社团,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社团的名称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应与其社团的性质相符,准确反应其特征。
2) 由12名以上的学生联合发起,发起人必须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具备的基本素质,且未受过校纪处分。
4. 申请成立社团,发起人应向社团联合会提交下列文件:
1)社团本学期活动策划
2)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介绍,负责人于通知时间参加社联统一面试。
3)上述材料及负责人经审定合格后,社团即正式成立。其中一项未批准前,拟成立的社团不得举办任何活动。
5.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社团不予以批准成立:
1)院内已经存在性质相同或相近社团。若出现重复申请建立同一社团,由社联出面调解使二者结合,若二者均无结合意愿,则由社联综合评定择优入取。
2)发起人受过校规校纪处分。
3)在申请筹备成立时弄虚作假。
4)属于校外其他组织的分支或附属机构
二、社团日常管理
1. 社团活动:
(1)日常社团活动:
1)社团应根据自己章程宗旨开展特色活动。建议社团每月召开一次例会,并每月上交活动总结。
2)开学初上交常规活动计划,学期末上交学期活动总结。
3)各社团在每次活动开展一周前向社团联合会递交一份详细策划及经费预算,经社团联合会审批合格后,需向社联索要并正确填写社团活动申请表,内容完整并及时上交AB表。
4)各社团每学期至少举办两次社团活动。除学习类社团其他社团不得在备考月举行任何活动。
5)社团活动必须按提交到社团联合会的计划进行。社团与学院重大活动相冲突时,一律以学院活动为主,服从院学生会社团联合会的安排。
6)宣传活动:大型活动宣传展板,海报必须经社团联合会检查合格后方可展出,任何活动宣传资料,在活动策划未经社联批准前不得张贴。
(2)外联工作:
社团获得赞助或捐赠应提前向社团联合会递交书面报告有社团联合会进行审批,严禁私自以社团名义与任何组织机构签订任何形式的协议。
赞助仅限于社团活动,并报社联进行统一管理。未经社联同意不得为赞助商进行校内校外宣传或商业活动。
与其他学校社团有交流活动须向团委申请合格后方可执行。
社团举办以下活动必须首先向社团联合会申请报批:
1、两个或两个以上社团联合举办活动;
2、与校内其他单位或校团体、单位、个人的联合活动;
3、有外籍人士参加或涉外内容的活动;
4、收取费用的培训班、学习班等活动;
5、取得经济收入的活动;
6、涉及宗教、民族问题的活动;
7、其他有关学校秩序的重大活动。
8、学生社团申请举办上述活动必须在一个星期前提交以下书面材料,经社联审核同意后方可开始活动的筹备工作:
(1)活动的目的、具体内容、时间、地点、参加人数;
(2)活动的主办单位、协办单位;
(3)活动的负责人;
(4)是否收费,如收费则应标明收费标准;
(5)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社团活动结束后一周内,社团负责人需上交活动考勤表,及活动总结。活动总结将由社联统一放入社团档案中保存。
1)各社团在每次活动开展一周前向社团联合会递交一份策划书后并征得社团联合会同意后才可以开展。各社团每学期至少举办两次社团活动。除学习类社团其他社团不得在备考月举行任何活动。
2)社团活动必须按提交到社团联合会的计划进行。社团与学院重大活动相冲突时,一律以学院活动为主,服从院学生会社团联合会的安排。
3)社团活动结束后一周内,社团负责人需上交活动考勤表,及活动总结。
社团考核细则见附表1
三 社联例会
1 各社团社长须在指定时间及地点准时参加社团会议,如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席会议,须在会议前做好请假手续。
2 会议过程中不得迟到早退,如有事需要推迟到来或先行离开,须告知社团联合会相关人员。
3 请假若超过五次,以及如有发现两次慌假行为并被查实后,将撤销该社团社长职务。
4 每个社团在参加会议时都应佩戴好社团的工作牌,院学生会社团联合会相关人员将在会议前点名时检查。
5 会议期间,应遵守纪律,并如实客观的向院学生会社团联合会汇报工作,提出存在的问题及相应的解决方法,积极参与讨论社团活动及其具体事宜。
6 不准抽烟、吃东西,不准大声喧哗,不说脏话,严禁酒后参加例会,严禁例会时打闹,所有通信工具应进行妥善处理,参会人员应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7 如有发现违反上述规定的社团,一次将予以警告,两次将在大会上予以批评,三次将撤销该社团社长的职务。
四、社团财务
1.各社团成立后,需将社费上交社联统一管理,
2.活动期间所需经费由社团负责人垫付,并于活动结束一周内凭发票等相关收据到社联支取相关费用。要求实际报账不得超出策划书内预估数目的百分之五。
经费报销细则见附表2
五、社团换届
1.学生社团换届时,须事先向社团联合会提交书面报告。换届完毕后,新社团主要负责人必须向院学生会社团联合会呈交个人简历,汇报工作计划。
2. 必要时,将由社团联合会召开某个或者全体社团成员大会,选举产生社团主要负责人。
3.社团负责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道德品质高;
(2)学习成绩良好;
(3)热心社团工作,具有较强的责任心;
(4)具备相当的组织管理能力和人际沟通协调能力
六 社团的注销
1.所有社团必须履行年度注册手续,每年九月社团负责人必须在新学期开始后两周内到社团联合会进行注册,逾期不登记注册的社团视为自动解散,予以注销处理。
2.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社团予以注销处理:
1)违反国家法律犯规或学校以及药学院规章制度者
2)连续半年未进行正常活动,机构瘫痪者;
3)无正式负责人或管理混乱者;
4)不服从管理,情节严重者;
5)社团活动参与度2次平均低于百分之四十者;
6)社团考核多项未达标者;
7)社团成员人数不足15人(包括社长副社长);
七、社团评优
1.优秀社团
1)参评范围:
评优社团应为药学院正式注册社团。
2)评优条件:
(1)自觉遵守学生社团管理条例,社团运转良好;
(2)社团集体观念强,积极参与各项活动,在社团管理方面积极探索院学生会社团联合会的各项要求展开的工作;
(3)社团活动注重形式创新性,在活跃学院文化中取得显著成绩,经常与本校社团联谊,活动宣传力度大,气氛活跃,参与的人数达会员人数的半数以上;
(4)社团主要负责人不得频繁更换,任职至少一学期。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参与评选
a.违反国家法律犯规或学校以及药学院规章制度者
b.不服从团委管理,收到处分者
c.违反社团管理章程以及相关规定
3)评优比例及主要内容:
注册社团的十分之一,主要包括学生社团的组织管理情况,社团活动情况社团成员及师生的评价。
2,优秀社团负责人
1)参评范围:
经过团委观察在日常工作中积极负责社团负责人
2)评优条件:
(1)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主人翁精神,勇于开拓,求实创新,能真正为社团联合会及社团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2)学习认真、刻苦,学习成绩在班级人数的50%以上,无不及格课程,综合考评在班级人数的50%以上;
(3)自觉遵守学生社团管理条例,积极配合院学生会社团联合会的工作。在任社团管理科学,运转良好,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4)积极组织开展有创新性的活动,在本社团有较高的威信,能充分调动会员的积极性。
3)评优比例:
优秀社团负责人评优比例为总参选人数的其中五名。
3.优秀社团干部
1)参评范围:
各社团骨干成员(部长以上包含部长)
2)评优条件:
同“优秀社团负责人”评优条件。
3)评优比例:
优秀社团干部评优比例为总参选人数的五名。
4. 评优时间:
每学年年底评选一次。
5. 评优办法及程序:
(1)如实填写评优自荐表,在评选一周前将申报材料上交社团联合会办公室。
(2)申报材料及投票结果上报社团联合会
中国医科大学药学院社团经费管理细则
1.经费报销必须持有正规发票,须有盖章,由正规单位发行(餐饮业,车票,娱乐性费用予报销)
2.发票需以“中国医科大学药学院”为名头,背面左下角有社团名称以及社长签名
3.常规活动直接报销,大型活动需提前提出申请,且单张发票金额不得超过1000元
4.报销时需持有明确的账目细则,明确标出:报账项目,对应金额,费用总计,社团名称,发票经手人姓名 社长姓名 报账日期(注意在背面留出空间,由社联签字确认)
5.社长需记录每一次报销
6.报账清单需及时上报,截止学期末,逾期作废
7.每次上交社费或报销费用时 上交《中国医科大学药学院大学生——社费使用说明》
8.如若社费超支,需学期中再次收取社费的情况,不得不经过社联报批擅自收取社费,并在收取社费三天内及时上交
9.社团社费采取按需收费,根据本社团年初制定的活动策划和该社团的社团日常活动支出收取相应的社团费用。且社团的各项活动应在社费允许范围内进行。
中国医科大学药学院社团评分细则
一、社团活动
(一)常规活动
1.开学初上交常规活动计划,学期末上交学期总结,不及时(以指定日期为及时)扣1分,不交扣2分。
2.每月5日前上交上月常规活动纪实及每月活动总结,不及时扣1分,不交扣2分。
3.活动纪实内容需真是、完整(包括活动名称、时间、地点、参与人数、活动内容、现场照片等),书写规范详细。内容不完整扣1分
4.活动纪实样式新颖(以首次样式为准)加2分,若有活动DV则加2分。
5.每月主动完善一次社团档案加1分,两次及以上加2分。
6.未向社团联合会递交策划即开展活动,一经发现核实扣5分。
7.社长开会及参加社团联合会集体活动迟到者扣1分,不来者扣2分。
(二)大型活动
1.无故擅自取消活动,每次扣10分。
2.活动形式多样,内容新颖,加1~3分。
3.大型活动结束5日内上交活动总结,活动总结包括:活动名称、活动时间、活动地点、参与人员及其班级学号姓名、活动内容、现场照片。内容不完整扣1分,不及时扣1分,不交扣5分。
4.积极参加社团联合会承办的大型活动(节目初试或幕后工作)具有参与意识,加2分。
二、宣传活动
1.宣传展板,海报的落款必须注明“中国医科大学药学院大学生***社团”,未注明者扣2分。
2.宣传海报要及时配合各社团工作,因宣传工作不及时而导致社团活动的延迟或取消的扣2分。
3.日常活动宣传展板、海报版面设计凌乱、有错误或者不符合社团活动内容(例如商业广告)等扣2分。
4.各社团制作出会旗、会标等具有社团特色的物品,制作前须将设计图交由团委老师审查并加2分。
5.社团或社团活动受到社会媒体报道、关注的,经核实一次加10分。
6.在活动策划审批下来之前,张贴海报宣传的扣2分。
三、经费报销
1.社长要对每一次报销进行记录,如记录与发票不符,扣3分。
2.向社团联合会报销及上交社团费时,未交《中国医科大学药学院大学生——社团社团费用使用说明》,扣2分。
3.若遇在学期活动中需要再次收取社费的情况,不经社团联合会报批擅自收取使用经费,一经发现核实,扣10分,取消本学期十佳社团评选资格。
4.发票书写格式与要求不符合,并给报销带来不便,扣2分。
四、外联工作
1.若各社团以各种形式获得资金,物品等赞助,适当给予4~10分。
2.若各社团与外校其他社团共同举办活动,适当给予4~10分。
3.未经社团联合会同意,为赞助进行校内校外宣传或商业活动,扣15分。
4.未经社团联合会同意,以社团名义与任何组织机构签订任何形式的协议,扣15分。
5.未经社团联合会同意,与其他学校社团及社会组织有交流活动,扣15分。
6.未经社团联合会同意,擅自将非本校组织团体领入校园,扣50分。
201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