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2023年专业技术岗位高级职称人员延聘和返聘工作的通知-中国医科大学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新闻速递
关于启动2023年专业技术岗位高级职称人员延聘和返聘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按照我校延聘、返聘工作安排及《中国医科大学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延聘和返聘管理暂行规定》(医大人字〔202047号)文件附件1,以下简称“文件”精神,现启动2023年专业技术岗位高级职称人员延聘返聘工作,相关要求如下:

一、人员范围

(一)2023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以个人档案认定时间为准),符合文件条件,申请延聘、返聘人员;

(二)2022年已办理延聘、返聘,符合文件条件,2023年申请继续延聘、返聘人员。

二、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请

凡符合延聘、返聘条件的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根据本人意愿,结合实际工作需要,本人提交以下材料纸质版电子版(其中佐证材料电子版合并成一个pdf),并交由所在二级单位。

1.所有申请人员填写《中国医科大学延聘、返聘人员申请书》并签字(附件2);

2.申请延聘人员填写《辽宁省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审批表》(附件3一式正反面打印);


3.申请返聘人员填写《中国医科大学返聘人员申报审批表》(附件4一式

4.《2023年延返聘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5,电子版报所在学院由学院汇总审核后集中报送

5.佐证材料:

A.申请人健康证明(健康体检报告需为2022年6月至今

B.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有正在主持课题批件、学会任职聘书科技奖项证书、指导在读博士生证明、授课证明等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

(二)学院审核

各单位负责向相关教职工做好政策解释说明工作及思想政治工作,责成学院教学、研究生、科研、医务管理、人事等工作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逐项审核,提交学院院长办公会、学院党委会审议后,以下材料纸质版电子版报学校人事处

1.学院院长办公会、学院党委会会议纪要需加盖学院公章并由主管院领导签字)

2.《2023年延返聘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5);

3.2023XX学院延聘和返聘情况核查报告(模板)(附件6审核人员签字,主管院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公章

4.以学院为单位申报材料,其中每人一个单独文件夹并命名为“XX学院+姓名+延聘/返聘”,文件夹内包括个人申报的附件2-5.

(三)学校审定

1.教务处、研究生院、科研处、医院管理处、人事处等相关职能部门对人员教学、指导研究生、学会任职、科研课题、临床工作等情况进行审核

2.延聘人员经校长办公会议审议,提交党委常委会审定后执行;

3.返聘人员经学校职能部门审核备案,批准后执行。

三、报送时间

20221017日前,单位将审核完毕的2023年延返聘人员材料(包括附件2-6),纸质版报至学校人事处1305室,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压缩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4-31900982

电子邮箱:cmuxcfl@126.com


附件:

1. 《中国医科大学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延聘和返聘管理暂行规定》(医大人字〔202047号)

2. 《中国医科大学延聘、返聘人员申请书》

3. 《辽宁省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审批表》

4. 《中国医科大学返聘人员申报审批表》

5. 《2023年延/返聘人员情况汇总表》

6.  2023XX学院延聘和返聘核查报告(模板



                                                         人事处

                                                       2022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