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通知
关于2021年第10期“实验动物阶段性从业人员资格”培训时间的通知

依据《中国医科大学实验动物管理办法》 第二十三条之规定“从事动物实验研究的人员(含研究生)要经过专业培训方可进行相关实验性研究”。中国医科大学实验动物部将面对我校科研人员免费进行“实验动物阶段性从业人员资格”培训。

2021年第10期“实验动物阶段性从业人员资格”培训时间为2021127日全天和8日上午以及2021129日全天和10日上午,具体培训地点、内容见附件。

联系人:吴腾飞 联系电话: 18900911858(微信同步)


2021年第102群培训群二维码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