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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建中国医科大学 第19届研究生支教团的通知
2016-09-15 18:30  

关于组建中国医科大学第19届研究生支教团的通知

 

各院系: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中国医科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医大研发〔2016〕19号)等文件规定,按照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关于组建中国青年志愿者2017-2018年度(第19届)研究生支教团及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现将组建中国医科大学第19届研究生支教团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择优选拔”的工作原则,招募、选拔11名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作为志愿者到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突泉县基层中小学校开展为期一年(2017年8月至2018年7月)的教育教学工作和力所能及的社会扶贫、志愿服务、各类公益活动等。

二、招募对象及条件

符合教育部有关推免工作政策文件规定,具备推荐本校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在读研究生;具有较高思想政治素质,有奉献精神;身心健康,意愿强烈,有艰苦奋斗精神,能胜任扶贫支教工作;具备与研支团工作相符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有志愿服务经历者同等条件下可优先选拔。

各高校研支团招募指标由教育部专项下拨,只限于在本校招募,纳入本校年度研究生招生总计划。

三、选拔方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符合招募条件的学生按要求上交报名登记表,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至院系团委,院系团委将材料汇总后上交至校团委(大学生活动中心208)。上交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任何不实,即行取消报名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二)统一申报,择优面试

1.根据申报情况对申报者依据英语考核成绩排名的先后次序,按照计划名额1:2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名单。

2.面试将对申报人进行志愿服务经历(20分)、学生干部经历(20分)、在校期间获奖情况(20分)、教学讲授能力(30分)、思想政治素质(5分)、组织应变能力(5分)六个方面的综合考察进行打分,总分100分。

3.学校研究生支教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英语考核成绩和面试考核成绩计算考核总成绩。考核总成绩=英语成绩*0.5+面试成绩*0.5。依据考核总成绩排序确定拟招募人选,如外语考核、面试考核单项低于60分或者总成绩低于60分着为不及格,不予招募。如拟招募人选出现放弃的,按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序递补到支教团专项计划完成为止。确定后的人选须自行联系硕士专业导师且经相关部门同意,应届本科毕业生选读硕士专业应符合我校研究生招生的规定。

(三)签订协议,集中培训

学校研究生支教工作小组将按照团中央文件要求与志愿者签订协议,并组织相关内容培训。

四、政策保障

1.按照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关规定享受服务期为一年的有关鼓励政策。志愿服务期满,统一填写《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研究生支教团)服务鉴定表》,由服务县项目办会同服务单位进行考核并盖章,由高校项目办负责协调记入学生档案。全国项目办印发志愿服务证书,作为志愿者享受相关政策的依据。

2.志愿服务期间,生活补贴、交通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综合保障险等,执行西部计划志愿者有关规定。体检费用由高校项目办预支,在2017年8月研支团成员到岗后由全国项目办按照各校实际到岗人数拨付。

3.各高校项目办负责按照教育部有关推荐免试研究生规定为入选研支团志愿者协调办理相关手续。志愿服务期间,应届本科毕业生保留一年研究生入学资格,在读研究生保留一年学籍。

五、其他说明事项

(一)研究生支教团推荐免试研究生的招募指标由教育部专项下拨。

(二)报名学生通过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考核,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后,统一签订《招募协议书》并不得单方终止协议。

(三)本通知未尽事宜由学校研究生支教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四)咨询电话:31939049、18900910321 (纪老师)

 

 

附件:中国医科大学第19届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申请表

 

 

 

共青团中国医科大学委员会

2016年9月14日

 


附件【中国医科大学第19届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申请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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