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体中心【2015】04号
关于举办首届辽宁省大学生
武术、跆拳道比赛的通知
省内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了推广跆拳道、武术项目在我省高等学校的开展,根据辽宁省教育厅下发的《2015年辽宁省学生体育竞赛计划》(辽教办发〔2014〕237号)文件精神,定于2015年6月末在沈阳举办首届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武术、跆拳道比赛,请各高等学校接到通知后,认真组队、训练,届时参加比赛。
本届比赛的竞赛规程、各项目评判细则和报名表请到辽宁省学生体育发展中心网站(www.lnssport.gov.cn)下载。
附件1:首届辽宁省大学生武术、跆拳道比赛竞赛规程
附件2:二十四式太极拳和武术竞艺比赛评判细则
附件3:跆拳道品势和跆拳道舞比赛规则
附件4:辽宁省大学生武术、跆拳道比赛报名表
辽宁省学生体育发展中心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日
附件1:
首届辽宁省大学生武术、跆拳道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辽宁省教育厅
二、承办单位: 辽宁省学生体育发展中心、
三、协办单位: 待定
四、比赛时间与地点:2015年6月下旬在沈阳举行
五、 参加单位:省内各普通高等学校
六、参赛运动员条件
(一)参赛运动员必须按照教育部有关全国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有关规定,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大学生及研究生。(港、澳、台籍大学生及外国留学生允许参加本届比赛)
(二)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遵守学校各项有关规定,并经医院(学校医院或甲三以上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者。
七、比赛项目和分组:
(一)武术比赛
1、甲组二十四式太极拳团体(本科院校)
2、乙组二十四式太极拳团体(专科和高职院校)
3、武术竞艺比赛。(小品、哑剧、才艺、技巧、歌舞、情景剧等形式不限)。(5-8分钟)
(二)跆拳道比赛(不分组别)
1、品势个人赛:
男子组:预赛五章、复赛七章、决赛高丽
女子组:预赛四章、复赛六章、决赛八章
2、品势团体赛:
男子组:预赛四章、复赛六章、决赛八章
女子组:预赛三章、复赛五章、决赛七章
3、品势混双比赛:
竞赛品势:预赛四章、复赛六章、决赛八章
4、跆拳道舞比赛:
八、参加办法
以学校为单位,每单位可报领队一人
(一)二十四式太极拳和武术竞艺比赛:
1、二十四式太极拳比赛每单位可报教练员1人,运动员12-16人,其中至少有4名女运动员;
2、武术竞艺比赛,可报教练员1人,运动员不得少于6人,其中至少有2名女运动员。
(二)跆拳道比赛:每单位可报教练员2人
1、品势个人赛男子组、女子组每单位可分别报2人参加比赛;
2、品势团体赛每单位可分别报男子组、女子组各1队参加比赛,每队人数不得多于5人,不少于3人。
3、品势混双比赛每单位最多可报2对(每对男、女各1人)参加比赛;
4、跆拳道舞比赛每单位可报1队参加比赛,每队人数不得多于10人,不少于3人,可男女混合组队。
5、以上项目均可兼报。
九、竞赛办法
(一)武术比赛:
1、本次武术比赛为太极拳套路和武术竞艺团体比赛。根据报名参加比赛队数,先进行两个项目的预选赛,预赛结束后,按照预赛成绩,选拔出进入决赛的队伍。(进入决赛队伍的数量根据各项目报名队数确定,见补充通知)
2、各单位比赛按抽签顺序上场。
3、比赛采用最新《武术比赛规则》和《国内竞艺武术大赛规则》。
4、武术竞艺比赛:场上有6名评委组成。评定技术演练分、表演艺术分,总分为100分。技术演练分60分(由A组3位评委给出分数,取3个分数的平均分为最后得分,最后按照60%计入分数);表演艺术分为40分(由B组3位评委给出分数,取3个分数的平均分为最后得分,最后按照40%计入分数);最后得分的确定为:(A+B)组分数之和,扣除裁判长的加、减分,即为运动员最后得分。
5、武术竞艺比赛要求内容积极、健康、高雅,风格、题材不限。所有内容必须使用武术技术相关题材来表达主题思想,避免武术表演仅局限于武打的狭隘范围,应通过武术技术范畴反映大学、社会、文化、人生中催人向上、积极进取的正能量精神,以此弘扬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传播当代大学生锐意进取的时代精神和创新精神。比赛服装、器械、不做规定要求,配乐必须无歌词乐曲。
6、比赛项目时间要求:
(1)二十四式太极拳比赛时间不超过4分钟。演练至3分钟时,裁判长鸣哨提示。
(2)武术竞艺时间不超过8分钟,演练至4分钟时,裁判长鸣哨提示。7、太极拳比赛、武术竞艺比赛须配乐(自备音乐),音乐伴奏中不能出现说唱等内容,若出现说唱裁判长总扣0.1分。比赛时,由本队教练或领队负责方音乐。
(二)跆拳道比赛:
1、比赛采用中国跆拳道协会最新审定的《跆拳道竞赛规则》。
2、品势和跆拳道舞采用评分制。各单位比赛按抽签顺序上场。
3、比赛项目时间要求:
(1)品势个人赛、混双赛、团体赛:每套动作时间不得超过1分30秒钟,超时开始扣分。
(2)跆拳道舞比赛每套动作时间不得超过3分30秒钟,超时开始扣分。
4、跆拳道舞比赛报到时提交表演音乐盘,并自留备份盘,有外文演唱部分的歌词须提交歌词大意。完成全部动作后,运动员在指定区等待裁判亮出总分后方可退场。在动作编排中不得出现世跆联(WTF)以外的跆拳道动作。
5、跆拳道舞比赛允许在提前申报并提交图样的前提下对道服进行特别设计以增强表演效果,同时提倡与支持以健康完美为前题对参赛选手进行适当的形象舞台化设计,如化妆、发型设计,具体实施由参赛队自行完成。
十、资格审查和处罚
(一)为体现学生竞赛的育人宗旨,请各校对本单位报名参赛的运动员资格进行严格、认真的审查,按照本规程有关规定,严格把关,杜绝违犯运动员资格的规定、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不良行为。各队领队、教练要对运动员资格确实负责。
(二)为了端正赛风,资格审查委员会在报名后,比赛中、比赛后对运动员资格进行核查。(参赛队员随身携带学生证、身份证、高考考生号码)对违反规定的个人和单位,按照《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执行处罚。
(三)凡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提出申诉的单位,需要按照“申诉规定程序”向资格审查委员会提交申诉报告,同时交纳申诉费1000元。胜诉者交纳的申诉费如数归还。
十一、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武术项目
甲、乙组24式太极拳比赛分别录取一、二、三等奖(录取名额另行通知),颁发奖杯、证书。
武术竞艺比赛录取录取一、二、三等奖(录取名额另行通知),颁发奖杯、证书。
(二)跆拳道项目
品势个人赛、混双赛、团体赛分别录取前八名,颁发奖杯、证书。跆拳道舞录取一、二、三等奖(录取名额另行通知),颁发奖杯、证书。
(三)设体育道德风尚奖和优秀教练员、优秀裁判员。
十二、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
请各参赛学校于2015年5月30日前将盖章的纸质报名单报送辽宁省学生体育发展中心,同时将电子版报名单报送到18240055288@126.com邮箱。纸质报名单以寄挂邮戳日期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到:
报到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十三、裁判员
武术、跆拳道比赛的仲裁、技术代表、裁判长和裁判员统一由辽宁省学生体育发展中心选派。
十四、经费
各代表队参赛人员交通费自理,每人每天需交纳食宿费120元,不足部分由大会补贴。
十五、其它
(一)请各校安排好各参赛学校运动员在比赛期间的学习和考试等事宜。
(二)保险:参加本次比赛的学生运动员都必须由学校统一组织办理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往返路途中)。
(三)辽宁省学生体育发展中心
联系人:杜 超 联系电话:024-86909713 18240055288
邮编:110032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泰山路19号(省大学生就业指导局西侧楼608房间)
(四)参赛单位所需要的服装、器材、音乐、道具等自备。
十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竞赛规程由辽宁省学生体育发展中心负责解释、修改。
附件2:
太极拳评判细则
一、动作质量的评分(A组裁判执行)
(一)动作出现错误内容,扣0.10分;一个动作出现多种错误内容,均一次性扣0.10分。
(二)一个组合动作出现两个以上同一步法错误内容,均一次性扣0.10分。
(三)一个组合动作出现两个以上同一步型错误内容,均一次性扣0.10分。
二、演练水平的评分(B组裁判执行)
| 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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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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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数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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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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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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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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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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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作连贯,劲力顺达,手眼身法步配合协调,风格突出,动作与音乐和谐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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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②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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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0-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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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③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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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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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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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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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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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作较连贯,劲力较顺达,手眼身法步配合较协调,风格较突出,动作与音乐较和谐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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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⑤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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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0-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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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⑥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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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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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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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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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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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作不连贯,劲力不顺达,手眼身法步配合不协调,风格不突出,动作与音乐不和谐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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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⑧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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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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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⑨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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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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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错误内容及扣分标准
(一)晃动、脚碾动、移动或跳动(扣0.10分)。
(二)附加支撑(扣0.2分)。
(三)遗忘(扣0.1分)。
注:其他错误均按出现的人次累计扣分。
四、时间规定(裁判长扣分)
不足3分钟,每少一秒扣0.1分;4分钟到,裁判长令其停止演练,违者每超过5秒扣0.1分。
五、评分方法
将动作质量分和演练水平分相加,减去其他错误扣分及裁判长的扣分,为该队的最后得分。
竞艺武术大赛评判细则
竞艺武术大赛是武术发展的时代要求,是武术发展过程中的必然趋势。因为武术这项人体文化,经历了从竞力、竞技之后,逐步开始走向了竞艺的历程。同时,竞艺武术是中华武术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武术竞赛的有机组成构成。
竞艺武术大赛的是建立在竞技武术、传统武术基础上,充分汲取这些武术形式的技术和方法,融合舞台艺术、文学作品等素材基础上的,以舞台表演为主体的一种新型竞赛形式。
由于社会发展,人们对体育文化的需求向着高水准、多层次方面转化,仅有的竞技武术已经难以满足人们对高雅文化的鉴赏需要。这就需要武术另辟蹊径,拓展生存空间。另外,我们发现武术在当今社会大有边缘化的趋势,为了能够激发国民对武术文化的兴趣,弥补“虚拟”形式的武术远离人群之不足,通过舞台化的武术演出,是对武术文化的传承的重要途径之一。这是由于武术文化本身原本就具备深厚的艺术基因,结合时代文化的审美情趣,是丰富武术文化必然。
第一条 参赛人员及其规定
参赛人员包括运动员、教练员、领队和随队医生。须按规程要求按时报名、按时报到、按时参赛。须遵守规则,尊重裁判,尊重对手、尊重观众。如果运动队对竞赛判决有异议,必须在该场比赛结束后30分钟内,由本队领队或教练,以书面报告形式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同时交付1000元申诉抵押金。如申诉成功,全额退款。
第二条 评分方法与标准
一、 演练水平分
(一)基本方法的扣分
——凡手型、步型、身型、手法、身法、腿法、跳跃、平衡和各种器械方法,与规则要求相同者,不予扣分。
凡与规则要求轻微不符者,每出现一次扣0.05分;与规则要求显著不符者,每出现一次扣0.1分;与规则要求严重不符者,每出现一次扣0.2分。
(二)其他错误的扣分
技术动作失去平衡、晃动、跳动扣0.1分。
遗忘动作、遗忘台词:扣0.1~0.2分。
器械、服装影响动作:扣0.1~0.2分。
器械变形:扣0.1~0.2分。
道具损坏:扣0.3分。
附加支撑:扣0.3分。
器械折断:扣0.4分。
配乐失常:扣0.5分。
器械掉地:扣0.5分。
倒地:扣0.5分。
其他错误没出现一次扣分一次,在一个动作中同时出现两种以上其他错误,应累计扣分。
(三)劲力协调的扣分
凡劲力充足、用力顺达、力点准确、手眼身法步协调(器械还需身械协调),动作干净利索者,不予扣分。
凡劲力或协调与要求轻微不符者,扣0.05~0.1分;凡与要求显著不符者,扣0.15~0.3分;凡与要求严重不符者,扣0.35~0.5分。
二、 艺术水平分
(一)主题思想的评判
凡符合表演内容主题突出、思想积极、进步、健康要求者,不予扣分。
凡与要求轻微不符者,扣0.05~0.1分;凡与要求显著不符者,扣0.15~0.3分;凡与要求严重不符者,扣0.35~0.5分。
(二)编排艺术的评判
凡符合构思新颖、充分融合艺术形式、编排合理、内容充实、表演真实生动要求者,不予扣分。
凡与要求轻微不符者,扣0.05~0.1分;凡与要求显著不符者,扣0.15~0.3分;凡与要求严重不符者,扣0.35~0.5分。
三、 裁判长对评分的调整
当评分中出现明显不合理现象时,在示出运动员得分前,可召集场上裁判员协商,指定裁判员改变分数。
当出现得分明显不合理时,在示出运动员应得分前,裁判长须报告总裁判长,经总裁判长同意,裁判长还可直接示分,调整分数。其最高调整分数不得超过0.2分。
总裁判长认为名次成绩不合理时,在裁判长示出最后得分前,可与裁判长协商,总裁判长可直接示分,调整最后得分。其最高调整分不得超过0.3分。
四、 运动员最后得分
场上A组裁判员的平均分和B组裁判员的平均分按照权重比例相加,扣除裁判长的加、减分,即为运动员最后得分。
第三条 竞艺武术项目内容和形式
参加竞艺武术大赛的项目可以使用各种武术流派的技术,并通过武术技术动作来表达一个明显的主题思想,表达具体情节内容。一个项目必须是一个主题,逻辑性要强,内容要积极、健康。具体的表演形式,可以借助各种艺术表现形式,并充分利用现有的舞台艺术方式和方法,以灵活、生动的形式多维度地展示武术所蕴含的中华民族文化。
附件3:
跆拳道品势比赛规则
(一)比赛场地 比赛区设置在赛场内,该场为12m*12m的正方形,应该是无障碍水平面。其地面为有弹性的垫子(mat)或木地板。根据需要可搭建0.5m~0.6m高的比赛台,赛台倾斜角应该小于30°,进行综合比赛时,根据需要可以调整场。
1、 比赛场地的划分: (1)将12m*12m宽度的比赛场地设为比赛区。(从边界线向四周1m-2m内的场地为安全区。一个比赛场地(court)的宽度14m*14m16m*16m) (2)木地板赛场的比赛区应划出5cm宽的白线加以区分。
2、 赛场人员位置
(1)裁判员位置:比赛时共有7名裁判按比赛场边线的位置前方设4个裁判席,后方设3个裁判席,比赛场地和裁判员位置的距离是1m,裁判员间距2m,裁判员的位置按顺时针方向排列。如采用5裁制时前方3名裁判,后方2名裁判。
(2)主裁判位置:位于1号裁判的旁边。
(3)运动员位置:在比赛场中央向第3边线2m处。
(4)记录员位置:位于第一第四边界线交叉点2m处。
(5)执行人员位置:位于第一第二边界线交叉点2m处。
(6)教练员和准备上场运动员的位置:位于第三第四边界线交叉点3m处。
(7)检查台位置:在赛场入口处设置检查台,检查运动员衣着及规定事项以及有无异常情况。
(8)计分牌位置:位于第二边界线1m处。
(二)、运动员和教练员
1、 运动员
(1) 资格:中国跆拳道协会个人会员。
(2) 服装: A:参加中国跆协主办的比赛必须穿着中国跆协指定的道服。 B:参加跆拳舞比赛的比赛运动员服装的材质不作限制(不能着别的武术服),但大体上应是公认的道服款式,参加跆拳舞比赛的运动员穿着道服时也应需参照中国跆协指定的道服。
(3) 注意事项:
1)禁止使用或服用国际奥委会禁用的药物;
2)中国跆协根据需要检查药物服用情况,当运动员拒绝检查或确认服用了违禁药物时,获得的名次将被取消,名次递补,并将根据有关规定对该名运动员进行处罚;
3)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应确认好对阵顺序并等待,超过点名时间3分钟将取消比赛资格;
4)在比赛中发生意外伤害及死亡时不能假定中国跆协及比赛主办、承办单位的责任。但故意行为造成的事故,应追究过失方的责任。
2、 教练员
(1) 资格: A:完成至少一次由中国跆协主办的大众跆拳道教练员培训班; B:完成本年度教练员注册且身心健康; C:持有大众跆拳道教练员资格证书。
(2) 服装: 1)参加比赛的教练员应佩戴赛会统一颁发的标识(ID)卡; 2)教练员的服装颜色必须不能过于鲜艳,且不得与裁判服装相同。 (3) 注意事项 1)教练员必须熟知并遵守比赛规则; 2)教练员要保护好运动员,并积极协助比赛的进行; 3)教练员在赛场只能担任报名时所属队伍的教练员; 4)教练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比赛场地。
(三)、比赛级别 1、 分为男子和女子。 2、 比赛种类如下: (1)品势团体比赛: 1)以世跆联规定的品势太极5-8章中任一章为规定比赛内容(国内比赛适用); 2)要世跆联规定的品势中,任选一章为自选比赛内容,不得重复规定比赛内容; 3)参加品势团体比赛的队伍不得少于6人,不得多于8人,不分男女的组别; 4)每支参赛队伍只能有1组人员报名参赛。 (2)品势个人比赛 1)只设成年、青年、少年、儿童四个组别,分男女,不按体重分级; 2)在世跆联规定的品势中任选一章为比赛内容。
(四)、世锦赛比赛方式 1、 世界跆拳道联盟承认的国际比赛各级别须有4国以上参加。 2、 比赛方式的区分: (1) 单败淘汰赛; (2) 单败全复活 (3) 单败循环赛 3、 决赛:所有比赛方式的决赛均需要比2个品势。 注: (1) 单败循环赛分预赛、半决赛和决赛; (2) 预赛用第一指定品势,淘汰50%的选手; (3) 半决赛用第二指定品势来进行比赛,取前8名; (4) 决赛在第二指定品势中未选择的2个品势进行比赛,录取前3名; (5) 除单败循环赛外,其余比赛方式的预赛和半决赛的比赛内容均为指定品势。
(七)、竞技品势(创造品势) 注1:1、参赛品势必须具有品势含义; 1)参赛品势必须有清晰的行走线路; 2)参赛品势的动作以跆拳道的技术动作为主自由组合。 注2:参考品势比赛规则。
(八)、品势比赛时间 1、 各级别比赛时间 (1) 个人赛:1分30秒; (2) 团体赛:1分30秒; (3) 混合赛:1分30秒; 2、 第一指定、第二指定品势中间休息1分钟。 注:1分钟休息是指退场后的时间。
(九)、抽签 1、 比赛开始日之前,中国跆协官员和参赛队代表参加抽签仪式,公开进行电子抽签。 2、 没有参加抽签仪式的参赛队,中国跆协官员代替其进行抽签。 3、 抽签仪式内容在网上公布,没有参加代表会议的代表必须完全接受全部内容。
(十)、犯规行为和处罚 1、 犯规行为由主裁判进行判罚。 2、 发现犯规行为时将扣分。 3、 犯规行为包括: (1) 运动员或教练员做出不正当的言行; (2) 让裁判觉得运动员或教练员做出跆拳道修炼者不该做的事情; (3) 干扰裁判员执裁或干扰比赛运动员进行比赛。 解释:犯规2次将被淘汰。上述犯规事项是从体育运动精神上考虑设置的规定。
(十一)、比赛程序 1、 中国跆协的规定 (1)运动员检录:比赛检录员在休息室按出场顺序进行运动员检录,每次5场比赛(点名后3分钟内未到场的运动员将取消其比赛资格)。 (2)确认运动员:检录员对照运动员出示的比赛身份(ID)卡和本人后,将对应运动员引导到等待席(没有ID卡时,取消其参赛资格)。 (3)运动员交接:检录员按程序将运动员转交给副执行员。 (4)运动员入场:主执行员发出“运动员进场”口令,让符合要求的运动员进入赛场,并让运动员站立到指定位置上。 (5)比赛的开始和结束:主执行员让运动员入场,立正、敬礼、准备姿势,并指定第一品势中的一个,第二品势中的一个,下达“开始”口令,结束时用“还原”口令结束。进行预赛和决赛。 (6)进行比赛的步骤:运动员根据主执行员的口令进行比赛。 (7)显示得分:比赛结束时,主执行员让运动员行礼后,向裁判员下达显示准备命令和显示命令,然后按第一裁判、第二裁判、第三裁判、第四裁判、第五裁判、第六裁判和第七裁判的顺序公布得分,并公布平均得分,之后运动员退场。 (8)比赛结束:结束比赛的运动员,回到原位,等待全部分数公布后,结束预赛。 (9)结束半决赛的运动员回到原位,等待全部分数公布后,结束半决赛。 (10)是否进入下一轮的复赛,将根据比赛场上的显示分数而定。 (11)检录员按要求组织决赛的出场顺序。 2、 世锦赛的规定(基本与上相同) 注1:出赛:在主执行员“出场”的口令下出场比赛; 注2:单败淘汰赛的方式为青、红双方选手同时入场,行礼后红方先退场,青方先进入比赛。 注3:比赛结束: -单败循环赛:比赛结束后,在主执行员发出“还原”口令后,运动员等待判定,然后退场。 -单败淘汰赛:红方选手比赛结束后,青方选取手入场,同时等待判定。 注4:判定胜负: -使用电子计分器:裁判员输入最终比赛分数后,电子计分器将自动显示胜负。 -使用判分表:裁判员填写的判分表统一交给记录员,由记录员宣布比赛结果。
(十二)、主执行员 1、 资格:持有国技院段位,对跆拳道品势有丰富的经验者,由组委会任命。 2、 职责:任命两名执行员,执行员对运动员进行确认并协助裁判工作。 注1:执行员将在比赛前接受培训。 注2:主执行员主要负责掌握运动员进出场等比赛程序,并负责叫各种比赛口令。
(十三)、判分标准 1、 世界跆拳道联盟的规定 (1) 正确性: 1)基本动作的正确性; 2)各品势动作的正确性。 (2) 表现力: 1) 熟练度:A、动作的大小;B、均衡;C、速度与力度 2) 表演力:A、刚柔-缓急-节奏;B、气势。 2、 韩国跆拳道协会的规定: 品势比赛按技术准确性和技术表现力,合算得分。 正确性:是否从头至尾完成了品势,关键是其中动作、姿势、完成度。 表现力:每个人有体形、体格的差别,关键是发挥了百分之几的动作,其技术动作的观赏性如 何。(关键是看礼仪、姿势、是否熟知大会规定等) 得分的定义: 1)以规定的基本姿势和脚型、手势为原则判分。 2)根据技术准确性、表现力的情况判分。 3)根据品势动作的技术性和动作完成时显示出的正确性判分。 4)根据动作的自然熟练程度和风格判分。 5)根据重心移动和是否根据个人的体形、体格完美地完成动作判分。 (1) 技术 1) 品势的正确性 各品势参照规定技术和动作的正确性(失误、变化、缺少和添加的技术或动作)。 2) 技术的正确性 A、各动作与基本规定的一致性 B、各动作的视线方向 C、各动作的站立姿势 D、各动作的手部技术(立足于基本动作的手部技术) E、各踢腿的正确性(前踢、下劈、踢腿高度、力度) F、力度和速度 G、连接动作的展示
(十四)、判分方法 1、 综合分数10分 2、 正确性: (1)基本分数5分; (2)在基本动作和相关品势的正确性上有轻微失误时,每次扣0.1分; (3)在基本动作和相关品势的正确性上有严重失误时,每次扣0.5分。 3、 表现力: (1)基本分数5分; (2)熟练性: 1) 在熟练性所要求的均衡、速度、力度上有轻微失误时,每次扣0.1分; 2) 在熟练性所要求的均衡、速度、力度上有严重失误时,每次扣0.5分。 (3)表演力: 1)在表演力所要求的刚柔、缓急、节奏和气势上有轻微失误时,每次扣0.1分; 2)在表演力所要求的刚柔、缓急、节奏和气势上有严重失误时,每次扣0.5分。 4、 比赛中的罚分事项 (1) 超过比赛时间,在最终分数上扣0.5分; (2) 出比赛场警戒线时,在最终分数上扣0.5分。 5、 分数计算 (1) 正确性和表现力分别显示; (2) 在正确性和表现力中,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平均分数为最终得分; (3) 比赛中发生的罚分事项由主裁判知会记录中员,并在最终分数中扣除。 注1:在品势比赛中扣除0.5分的严重性失误主要有: 1、 做错品势的技术动作; 2、 在品势中该发出叫声时没发声,或在不该发声时发声; 3、 品势结束后无回到原位; 4、 重新开始做动作; 5、 动作过程中停顿超过三秒时间; 6、 动作较大、失衡等情况下,在熟练度扣0.5分等; 7、 在执行员没有发出“还原”口令时,自动结束还原。 注2:在品势比赛中,如出现运动员重新开始做品势,裁判员已扣分数不变,比赛时间不停。 注3:在品势比赛中,一个完整的技术动作只扣一次分数,选择较为严重错误扣分(0.1或0.5)。 注4:在品势比赛中,如一个相同的动作连续出现相同的错误三次,则第四次出现时熟练度扣罚0.5分,以后继续出现时,每次在正确度上扣除0.1分(中国跆协定之国内品势比赛规则)。
(十五)、比分显示 1、 运动员得分在裁判员统计结束后立即公布。 2、 使用电子计分器时: (1) 裁判员将在品势结束后把分数输入进电子计分器,电子计分器将自动显示比分。 (2)电子计分器将自动去掉正确性和表现力得分的最高分和最低分,自动在显示屏上显示运动员的得分。 3、手动计分时 (1) 品势结束后,执行人员收取裁判计分表,交到记录员处; (2) 记录员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统计平均分后,告知主裁后宣告运动员得分。
(十六)、胜负判定 1、 总分高的运动员为优胜者。 2、 比分相同时,表现力得分高者获胜。表现力也相同时,主裁将指定一个品势重新 比赛。 3、 重新进行比赛时,将选择指定品势中的一个进行比赛,不受前一个得分影响。 4、 重新进行比赛后,又出现平分,表现力得分高者获胜,如表现力得分再次相同, 将加上去掉的最高分和最低分重新进行评分。 5、 比赛结果的判定: (1) 判定胜 (2) 裁判职权胜 (3) 弃权胜 (4) 失格胜 (5) 扣分胜 注1:裁判职权胜:主裁判根据医生的意见,认为一方不能继续进行比赛时,或比赛中断1分名钟后,一方运动员还不能继续比赛时,或一方运动员不听从主裁判指示时,主裁判可宣布一方获胜。 注2:弃权胜:一方运动员弃权。 A、参赛运动员因伤或其它原因自动放弃比赛; B、教练员认为自己的运动员不能继续比赛。 注3:失格胜:参加比赛的选手不符合参赛资格。
(十七)、比赛中断情况的处理 1、 比赛出现中断情况时,主裁判将要求记录员停表,记录时间确认中断的具体情况。 2、 因运动员个人的问题,比赛被中断2分钟以上时,按弃权论;不因运动员个人问 题而中断比赛时,在尽快解决问题后,重新让运动员进行比赛。 3、 其它问题将通过相关裁判员、品势委员长和竞赛督杳委员会予以解决。
(十八)、裁判员 1、 资格:在中国跆协注册的持有裁判员资格证者,裁判分为国家级(S、A、B三级)、 一级、二级。裁判等级的评定办法由中国跆协另行规定。 2、 职责: (1) 主裁判员: 1) 对运动员的品势表演进行判分; 2) 宣布比赛胜负和扣分事项; 3) 需要参考裁判员意见时,主裁判将中断比赛,召集裁判商议。 (2) 裁判员: 1)对运动员的品势表演进行判分; 2)回答主裁判员提出的问题。 3、 服装: (1) 由中国跆拳道协会统一制作; (2) 裁判员不得携带可能会影响比赛的私人物品。 注:分配裁判有误,或进行不公正的比赛,或连续出现不应有的失误,竞赛督查委员会将在现场通过技术代表更换裁判员。
(十九)、裁判员组成及分配 1、 裁判员组成: (1) 7裁制:1名主裁判,6名裁判员; (2) 5裁制:1名主裁判,4名裁判员。 2、 裁判员分配: (1) 裁判员的分配将在抽签后进行; (2) 实行回避制度。
(二十)、申诉及处罚 1、 审理申诉程序: 1)对判定有异议时,应在结束比赛之后10分钟之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诉书和申诉费。 2)仲裁委员会的审理结果由仲裁委员投票决定。 3) 仲裁委员会根据需要召回相关比赛的裁判员询问比赛情况。 4) 仲裁委员会的决议为比赛的最终结果。 2、 惩罚审理程序: 1) 教练员及运动员如有下列行为,仲裁委员会将依据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罚。 A、妨碍比赛或为该目的煽动群众者; B、妨碍中国跆协和竞赛组委会的正常工作; C、为了影响判定散布谣言者。 2) 仲裁委员会判断内容为正当时,经过审理程序之后进行处罚,并公布于众。 之后,向组委会通报处罚结果。 3) 仲裁委员会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回当事者,对其进行询问。
(二十一)、品势比赛用语及顺序 1、 运动员入场:Shen su yim zhang 2、 立正:cha liu 3、 敬礼:kiong lei 4、 品势准备:poomsae zhunbei 5、 开始:xi ca 6、 还原:pa lo 7、 立正:cha liu 8、 敬礼:kiong lei 9、 公布分数:zhem su piao cur 10、 运动员退场:shen su aui zhang
跆拳道舞团体(参考材料)
-- 有背景音乐;
-- 比赛队员由5人以上组成,不分男女和年龄;
-- 表现舞蹈或操的风格的同时体现跆拳道技术元素;
-- 比赛按照原创、团体熟练度、团体表现力、技术准确性、音乐与动作的结合度、跆拳道元素为评判标准。
跆拳道舞
1、每个团体必须由5-10人组成,可不分男女、年龄组队;
2、运动队报到时递交背景音乐;
3、每套动作在2分30秒至3分30秒间完成,上下超时10秒将扣分;
4、跆拳道舞的风格重点体现出跆拳道技术元素,动作编排应当包含80%以上的跆拳道技术动作,不得使用任何武术器械;
5、比赛按照原创、团体熟练度、团体表现力、技术准确性、音乐与动作的结合度、跆拳道元素等为评判标准。
跆拳道操比赛打分尺度参照表
|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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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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尺度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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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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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准确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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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动作的连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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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动作编排的合理性与美观度
2.跆拳道技术动作在整个作品中所占的比例有没有达到70%,操舞动作与跆拳道技术动作是否合理流畅
3.队员对动作的理解与演绎效果
4.音乐旋律与动作语言所表现的主题思想是否一致
5.舞蹈音乐选材与主题定位是否有积极的健康向上的感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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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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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动作与音乐的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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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熟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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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效果是否是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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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音乐效果的品质,所选音乐的主题是否优美和健康向上
7.队员在演绎时的精神面貌是否与编排情绪相吻合,是否认真投入
8.动作是否整齐,整体节奏的配合是否熟练
9.场上队员的形象是否好
10.队员服装是否整洁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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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上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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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形象精神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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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动作的整齐、统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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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现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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跆拳道技术的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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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跆拳道技术动作的难度比例
2.场上队员在表现跆拳道技术动作时的力度与标准度,表现是否能正常体现出跆拳道操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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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排与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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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动作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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