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网络教育校外学习中心、成人教育教学点、奥鹏远程教育中心: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加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广告发布管理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1]21号)文件精神(文件全文https://mp.weixin.qq.com/s/09gg9UBalh8uN-k3mv6xkQ),进一步规范我院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宣传相关工作的管理,具体要求如下:
一、用于招生宣传的招生简章等各类实物宣传品由我院统一制作。
二、各中心确实需要自行制作的宣传品实物图样,或通过抖音、微信等平台进行宣传的方案需要报我院备案,才可制作或发布。
三、请各中心按教育部文件要求,收集与中国医科大学网络教育和成人教育相关的跨区域违法违规广告发布行为的线索,并填写相关表格(见附件),并将表格发至xyang@cmu.edu.cn
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