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语教研部工会工作规章制度
为加强工会管理工作,切实行使工会建设、参与、教育和维护四大职能,全面提升工会工作能力和水平,根据《工会法》和《工会工作章程》,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外语教研部工会工作规章制度。
1. 认真贯彻执行《工会法》、《劳动法》、《女职工权益保障法》及学校工会的工作部署。
2. 外语教研部工会委员会由工会主席1名,副主席1名,委员2名组成。各委员之间实行分工负责制。如遇重大问题,需经集体讨论,实行民主集中制。
3. 工会委员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自觉学习党的重大理论、方针、政策,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4. 开展“争先创优”工作,树立爱岗敬业精神,提高职工整体素质,做到教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推动学校核心工作稳定快速发展。
5. 推进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及时反映教职员工的意见和建议。
6. 维护学校整体利益和职工合法权益,打造教工之家,切实解决教工反映的实际问题。
7. 关心女职工生理和心理健康,做好权益保障和服务工作,充分发挥女性人才的作用。
8. 抓好工会委员的管理工作,做到组织健全,任务明确,办好“职工之家”。
9. 建立健全制度建设,加强会费的管理、监督和检查,确保经费使用公开透明。
10. 做好职工福利工作,对有“婚、育、病、困、丧”情况的教职工,及时给予组织上的关心和帮助。
11. 组织教职工积极参与校院开展的文化体育活动,陶冶情操,增强体质。
12. 工会委员会除了年度工作总结和计划外,对重大工作也要制订专项规划,做出专题总结,发出简报,并形成制度。
外语教研部
2021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