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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大型设备购置论证、进口设备论证上报准备工作的温馨提示
2019-12-26 10:55  

各单位、部门:

为更好的开展2020年大型设备购置论证、进口设备论证上报准备工作,现将有关内容提示如下:

一、大型仪器设备购置论证

资产管理处将于学期初组织大型仪器设备购置论证,论证范围为单台套价值40万元及以上的、且已明确落实经费的大型仪器设备,大型仪器设备购置可行性论证报告见资产管理处网站常用下载具体上报时间另行通知。

二、进口设备论证上报工作

按照辽宁省教育厅、财政厅要求组织进口设备论证的上报工作,进口设备论证范围为2020年全年拟采购的所有进口设备,以往教育厅每年只组织一次大规模的论证,各部门需提前做好年度计划,以免影响采购(经费是否落实均可上报)。论证具体要求待接到上级部门通知后第一时间下发。

为了优化仪器设备资源配置提升资金使用效益、提升设备配置论证科学性,各部门须提前考虑筹划本部门2020年拟上报设备,充分做好前期的调研考察工作,避免延误本部门的设备配置工作。

 

 

 

                                          资产管理处

                                         2019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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