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为加强对学校闲置资产的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请各部门根据本年度资产清查结果将本部门未达到报废标准的闲置资产进行核查,可将非“暂时性”闲置的资产提交资产管理处(具体方式详见附件),资产管理处将统一在学校“资产调剂”平台进行公示,力争盘活相应的资产。资产管理处将对有效管理、使用资产,积极推进闲置资产管理的部门在今后的资产配置、资产处置等相关工作中适当给予一定程度上的倾斜。
资产管理处
2020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