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方案原则
1.遵循国家采购法规和招投标法规基本精神,结合中国医科大学采购政策与实验用品分散采购情况,坚持原则性、实效性、灵活性的统一。
2.平台准入供应商遴选新特性:供应商电子信息化全面管理、平台互动与跟踪有保障、注重价格与质量同时强调供货速度与服务,可增加供应商数量,释放平台最大包容性。
3.对供应商管理提高到新水平,逐步探索、完善平台模式下供应商管理的新的体系制度,坚持平稳过渡的策略。
二、遴选方案拟定
1.准入供应商的供应范围
入围供应商仅准许供应其生产的商品,或代理的国内、外单一来源的实验用品。
2.供应商遴选渠道方案:校内专家推荐。
校内专家推荐:对于国外产品的国内代理商(具有国外厂家授权保障)及国内生产商或辽宁(沈阳)地区单一来源商品的一级代理商,由校内三人及以上专家组评审后可入驻平台。
三、遴选供应商要求
1.供应商为国外产品的国内一级(或单独)代理商(具有国外厂家授权保障)及国内生产商或辽宁(沈阳)地区单一来源商品的一级代理商。
2.注册资金为50万元以上。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4.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入围项目的能力和独立订立、履行合同的能力,不得转包合同。
7.近三年(从2019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记录查询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主体、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当事主体等严重失信记录名单。
8.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参与核审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营业资格,公司营业执照上应明确标明所投产品的经营范围。
(2)参与核审单位必须提供本公司2019年7月1日-2022年6月30日的实验用试剂业绩。
(3)参与核审单位如果为代理商,必须提供生产厂家的授权书。化学试剂、化学药品的生产厂家无须提供授权书。
9.提供相关资质证明,包括但不限以下内容:
(1)生产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及生产许可证;所有代理商均须提供被代理生产商的产品授权书及被代理企业的营业执照及生产许可证。
(2)其他法律规定的行业从业所需的资质。
四、供应商遴选与考核制度建立与执行
由资产管理处组织考核专家组,对免标入围的供应商所供应的产品质量及服务进行考核,核定其产品的使用效果,定期审核其免标资格。
五、报名所需材料(格式见附件):
1.营业执照扫描件;
2.注册资金证明;
3.授权书扫描件;
4.经营品类明细表;
5.销售业绩证明(合同、发票或财务报表扫描件均可)
6.推荐函(此项为我校专家的推荐函)
所有材料按附件格式制成PDF文件发至邮箱。
六、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8月15日,每日早8:30-16:30(周六周日除外)。
联系人:郑老师、吕老师
中国医科大学资产管理处
2022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