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4月份常规设备参数论证工作的温馨提示
各单位、部门:
结合目前各部门经费下发的实际情况,为不耽误先期取得经费的部门能够及时完成本年度5万元及以上固定资产采购工作,资产管理处拟将4月份常规设备参数论证(单位价格或同种批量价格达5万元的设备及家具均需参加论证后方可采购)提前至4月中旬举行,请已取得经费并有论证需求的部门务必于2023年4月10日前提请《中国医科大学设备配置申请表》,我处将结合材料内容按期开展论证。
资产管理处
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