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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医科大学-贝尔法斯特女王大学联合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

2021年05月06日 15:49  点击:[]

中国医科大学-贝尔法斯特女王大学联合学院

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中国医科大学-贝尔法斯特女王大学联合学院(以下简称中英联合学院),隶属于中国医科大学,依据中外合作办学法规成立和运行,实行双学位教育和双学籍管理。为保障中英联合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生的合法权益,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国医科大学学年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贝尔法斯特女王大学本科课程及相关课程学习规定、贝尔法斯特女王大学为中英联合学院学生制定的升级政策、《贝尔法斯特女王大学学生手册》及贝尔法斯特女王大学相关条例和政策,制定中英联合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第二章 学籍注册


第二条 注册中国医科大学学籍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在体检和录取资格复查合格后,予以注册中国医科大学学籍,依据《中国医科大学学年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第三条 注册贝尔法斯特女王大学学籍

(一)学生须取得中国医科大学学籍。

(二)学生须满足以下英语成绩要求:

1. 第一学年结束,雅思成绩达到 5.5(各个测试部分不低于5.0)。

2. 第二学年结束,雅思成绩达到 6.0(各个测试部分不低于5.5),或通过贝尔法斯特女王大学认可的其他相当水平的英语语言测试。

(三)英语成绩未达到注册贝尔法斯特女王大学学籍要求的学生,需选择下列方式进行重修,成绩合格后,准予注册贝尔法斯特女王大学学籍:

1.休学一年,在英国贝尔法斯特市参加贝尔法斯特女王大学入学中心提供的为期十周的英语培训课程,并取得符合要求的成绩。

2.休学一年,自修雅思英语并取得符合要求的成绩。

3.调整至下一年级,重修第一学年英语课程,并支付全年学费,学年结束后取得符合要求的雅思成绩。

如采取上述 3 条措施之一,英语成绩仍不符合注册贝尔法斯特女王大学学籍要求,经中英联合学院学术委员会批准,学生可以放弃贝尔法斯特女王大学学籍申请,转为仅注册中国医科大学学籍,并由中方教师教授中英联合学院课程。

第四条 符合贝尔法斯特女王大学学籍注册条件的学生,不允许仅注册中国医科大学学籍。


第三章 成绩考核


第五条 学生须参加中英联合学院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教育教学环节的考核,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

学生须完成所有贝尔法斯特女王大学的必修内容学习,包括实验课和研讨,并提交相应的作业。如缺席必修内容学习或未能提交作业,须向课程负责人报告,并在 3 天内提交有效的证明材料(医疗证明或其他相关文件);未提交有效证明材料者,该门课程考核不及格。

第六条贝尔法斯特女王大学理论考试和必修作业考核的通过标准和及格分数按照贝尔法斯特女王大学课程手册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对于分两个学期讲授的贝尔法斯特女王大学课程(40 学分),按照两门课程计算。

贝尔法斯特女王大学课程学分有效期为 10 年。

第七条 中国医科大学课程考核不合格的学生,在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内,进行一次补考。补考仍不及格的学生必须重修该课程;学生可以选择调整至下一年级进行重修,并缴纳全年学费。

因贝尔法斯特女王大学课程考核不合格超过 20 学分而无法升级或无法毕业的学生,可以选择休学,并于下一学年补考考试前两周办理复学并参加补考;或选择调整至下一年级进行重修,并缴纳全年学费。

因贝尔法斯特女王大学课程考核不合格而被要求重修课程的学生,只能调整至下一年级进行重修。学生参加同一门贝尔法斯特女王大学课程补考不能超过 3 次,第3次补考仍不及格的学生予以退学处理。

第八条 未经批准不参加中国医科大学课程考核,按旷考处理, 不允许参加该门课程补考,该门课程必须重修,并按照学校规定缴纳相关费用。

第九条 学生因故不能参加贝尔法斯特女王大学考试或不能提交课程作业及其他评估内容,需在恢复学习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或在提交作业截止日期、课堂测验/实验测试日期后的三个工作日内

(以最早的日期为准)通知办公室人员。有特殊情况的学生须按照贝尔法斯特女王大学特殊情况申请程序执行。

学生因病、或因特殊情况无法参加或完成实验、笔试或口试等贝尔法斯特女王大学课程考核,将按照如下考核方式处理:

1. 参加下一次考试或参加一次特殊的赋分评估。

2. 根据学生的整体学习情况,给予该课程通过,或要求学生参加为学位评级设置的特殊考核。

第十条 在中国医科大学课程考核中违纪者,按照《中国医科大学本科学生处分细则》给予相应纪律处分;该门课程需要重修,并按学校规定缴纳相关费用。

第十一条 在贝尔法斯特女王大学课程考核中违纪者,按照贝尔法斯特女王大学学术违纪行为处理程序进行处理,并在指定的补考时间参加贝尔法斯特女王大学课程考试;同时,依据《中国医科大学本科学生处分细则》给予相应处分。


第四章 升级与年级调整


第十二条 注册中国医科大学学籍的学生,按照《中国医科大学学年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要求,学完本学年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综合素质考核合格,准予升级;注册贝尔法斯特女王大学学籍的学生,达到贝尔法斯特女王大学本科课程学习规定、相关程序规范和贝尔法斯特女王大学为中英联合学院学生制定的升级政策要求,准予升级。

第十三条 学生每学年至少通过 5 门贝尔法斯特女王大学课程(100 学分),方可准予升级。

一学年内有 2 门及以上贝尔法斯特女王大学课程考核未通过的学生,不允许升级。

第二学年结束时,雅思成绩未达到 6.0(各个测试部分不低于5.5),或未通过贝尔法斯特女王大学认可的其他相当水平的英语语言测试的学生,不允许升级。

第十四条 注册贝尔法斯特女王大学学籍的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在学校规定的最长修业年限内,可以申请仅注册中国医科大学学籍:

1.参加 3 次同一门贝尔法斯特女王大学课程补考且仍未通过考核,被贝尔法斯特女王大学要求退学的学生,调整至本专业下一年级注册中国医科大学学籍学习。

2.因病、参军或家庭变故连续休学两年的学生,可以放弃贝尔法斯特女王大学学籍申请,转为仅注册中国医科大学学籍学习。


第五章 转专业


第十五条 中英联合学院学生不允许转专业。



第六章 休学与复学


第十六条 休学与复学的一般原则:

注册中国医科大学学籍学生的休学与复学,按照《中国医科大学学年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执行。注册贝尔法斯特女王大学学籍学生的休学与复学,按照贝尔法斯特女王大学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学生在中国医科大学的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八年。贝尔法斯特女王大学的单次休学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总计休学期限不得超过两年。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学生应降级或应予以休学:

1.第一学年雅思成绩未达到 5.5(各个测试部分不低于 5.0)的;

2.第二学年雅思成绩未达到 6.0(各个测试部分不低于 5.5), 或者未通过贝尔法斯特女王大学认可的其他相当水平的英语语言测试的;

3.一学年内有 20 学分以上课程(2 门及以上贝尔法斯特女王大学课程)补考不及格。


第七章 退学


第十九条 注册中国医科大学学籍的学生,退学按照《中国医科大学学年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注册贝尔法斯特女王大学学籍的学生,退学按照贝尔法斯特女王大学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除同一门课程补考3次均未通过情形外,因违反贝尔法斯特女王大学相关规定(如诚信问题、学术违纪、出勤率低或未按规定时间上交作业等),贝尔法斯特女王大学不予注册学籍或责令退学的学生,依据《中国医科大学本科学生管理规定(2021年修订)》第十三条第(五)款规定,中国医科大学同样不予注册中国医科大学学籍,给予退学处理。


第八章 毕业、结业、肄业、授予学位


第二十二条 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中英联合学院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准予毕业,由中国医科大学颁发毕业证书。课程成绩未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由中国医科大学出具肄业证书或学习证明。

第二十三条 准予毕业的学生符合《中国医科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规定的,授予理学学位,由中国医科大学颁发学位证书。

第二十四条 通过贝尔法斯特女王大学全部课程考核的学生,由贝尔法斯特女王大学颁发药物制剂或生物技术学位证书。

未通过贝尔法斯特女王大学全部课程考核,但获得 300 课程学分(15 门课程,其中至少 9 门为第二学年以上课程,至少 3 门为第四学年课程)的学生,经中英联合学院英方副院长或考试委员会批准,颁发贝尔法斯特女王大学肄业证书或学习证明。学生在进入第三学年之前,不能直接申请肄业证书或学习证明。颁发肄业证书的学生不得重新转回课程学习并申请学位。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英联合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生,由中英联合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2021年10月26日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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