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科大学财务处
根据辽财会函【2016】492号《关于开展省直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从业资格普查工作的通知》精神,省财政厅从2016年11月份起,对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从业资格开始普查,各单位需将会计人员信息录入省直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从业资格普查系统。请中国医科大学校部地区从事财务工作人员于2016年11月30日前将本人身份证号、会计证号(系统自动核查身份证号、会计证号,请认真填报)上报财务处,如不按时上报,后果自负。
联系人:陶金 电话13889197115
财务处
版权所有:中国医科大学财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