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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中国医科大学第四临床学院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的公告
2021-08-12 09:12  

各位同学:

根据《关于调整我省高等教育收费标准的通知》(辽价发〔2000〕64号)的文件要求,我院按照有关规定,根据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住宿条件等情况研究确定收费标准,自2021年秋季入学起,调整公寓住宿费为1200元/生∙ 学年。


公示期为2021年8月12日-2021年8日20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

咨询电话:024-62043287

联系人: 郭老师

中国医科大学第四临床学院

2021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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