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科大学财务处

 

 

 

 本站首页 | 部门简介与设置 | 工作职责 | 财经法规 | 校内文件 | 下载专区 | 收费公示 | 联系我们 

 
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近期通知>>正文

关于年度收入12万元以上个人进行纳税申报的通知
2017-03-02 13:4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负有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且2016年度年所得达到12万元以上(含12万元)的个人,需到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为方便我校教职员工,财务处将从32日起到310日协助符合申报条件的职工进行纳税申报。请各位老师携带身份证复印件到财务处综合科填写《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和《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B表》,财务处可提供个人收入数据,个人基础信息需本人填写。如未及时填写申报自行负责。

温馨提示:为避免人多拥挤,节省大家的填报时间,《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B表》可在财务处网页上自行下载填写后交至财务处。另外,建议以部门或科室为单位,一人来财务处领取表格,填写完整后交回。

自行办理纳税申报所需材料:

1、《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此表收入、已缴税额等信息财务处已代为填写,只需填写电话号码、职务(10-高层、20-中层、40-无职)、本人签字),一式两份;

2、《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B表》(此表为信息表需根据个人情况自行填写),A4纸,一式两份;

3、身份证复印件

 

查询地税局相关纳税通知网址:http://www.lnsds.gov.cn/art/2016/12/9/art_20_114481.html

 

附件1 个人基础信息B表.doc 

 

联系人:陶金 18909833930

附件【个人基础信息B表.doc已下载
关闭窗口
· 财务报销与经费管理解读
· 关于做好2022年年终结算工作的...
· 未核销暂存款信息表
·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收费标准公告
· 财务处召开2022年校内执行预算...
· 关于调整中国医科大学第四临床...
· 财务处开展“我为师生办实事 争...
· “共庆党生日、同心强党建、合...

版权所有:中国医科大学财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