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年终财务结算工作的通知
各业务单位、管理部门及全校教职工:
为做好年终结算和财务决算工作,经与有关部门沟通、协商,现将相关结算工作安排通知如下,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 各项结算工作内容及时间安排
(一)经统计,目前部分单位、部门预算执行缓慢,年底将至,希望各部门严格按批复预算执行,做到“当年任务当年完成,当年经费当年支出”,保证2017年预算执行率,对于未执行完的非专项经费,年底一律收回。
(二) 财务处各科室对外办理业务的截止时间如下:
1. 会计科:对外办理各类报销、借款等业务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15日(星期五),特殊情况除外。
特别强调往来款项清理工作:①年末应收款的清理是财务处工作的重点,请各单位予以支持和配合,当年借款务必在本年度内及时报销,若有特殊情况不能在上述截止时间前办理报销手续,请逐一作出书面说明,写明预计报销日期,并由本单位负责人或经费负责人签字确认,从预算经费中借出的款项将抵减2018年本部门预算; ②应付款的清理工作,请各单位(科研处、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处、教务处、人事处等部门)对能确认的收入在上述截止时间之前及时办理入账手续。
2. 财务科:办理各类科研、学科以及其他收入立项业务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15日(星期五)。
3. 综合科:票据开据、领用、缴验和续用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15日,劳务及其他各类个人收入报税的时间为12月15-22日。
4. 收费科:清退各类学、宿费的截止时间为11月20日,收取各类学杂费的截止时间为12月5日,统一支付平台、微信公众号、批量扣款与POS刷卡机也于12月5日停用。
5. 后勤管理处各项工程结算的截止时间为12月21日。
(三)财务对账工作时间为12月16日起到12月25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资产管理处:
①各物资库于12月12日停止发放各类物资,12月15日前结清账目,确保对账工作顺利进行。
②资产管理处对各仓库进行库存盘点,于12月21日前将库存材料明细清单(纸质稿加盖部门章)及盘点清单(电子稿)交财务处会计科备案存档。
③资产管理处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并与“省教育厅国有资产管理系统”中固定资产余额数核对,同时与财务处账面数核对。于12月25日前将固定资产余额表(纸质稿加盖部门公章)交财务处财务科存档。
2. 各附属医院于12月15日起核对各类教学及科研费的拨付情况,并于12月25日前报送本年度的科研经费决算表。
二、注意事项:
1. 持公务卡对公支付的教职工请注意财务处封账的时间,在公务卡还款期之前及时垫付资金,以免影响个人信誉。
2. 当年票据当年结报,2017年12月1日以后发生的票据可在2018年3月31日前结报。
3. 已在资产管理部门办理固定资产登记手续的购置业务,必需在12月15日之前到财务处报账,以免影响对账工作。
三、2018年各项经费的报账时间另行通知。
温馨提示:12月报账高峰期即将到来,请经济业务完成的老师抓紧时间报账,错峰报账省时、省力喔!
财务处
2017/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