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介绍+
机构介绍

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1)传达中央、省委和学校党委以及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研究贯彻落实的措施,督办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

2)向省委巡视办报送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工作总结等巡察工作材料,起草学校党委和领导小组向省委和省委巡视办呈报的请示、报告;

3)起草提请学校党委常委会听取每轮巡察综合情况汇报材料和巡察工作重要事项汇报材料,组织筹备领导小组会议,报告巡察工作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起草会议有关文件;

4)研究省委和省巡视办巡察工作指导文件,制定每轮巡察工作方案,起草每轮党委巡察组分工和授权决定等;

5)规范指导、全程跟踪党委巡察组开展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巡察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党委巡察组提供必要的工作保障;

6)统筹推进学校党委在一届任期内对基层党组织全面开展巡察,协调被巡察党组织支持巡察组开展工作,协调涉及巡察工作的有关事项;

7)协调学校纪检监察、组织、宣传、人事、财务、审计、党政办(信访)、公安等相关部门,巡前向党委巡察组通报和提供情况,巡中提供协助支持,巡后加强巡察成果运用;

8)协助领导小组做好巡察工作人员的遴选、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

9)审核党委巡察组报送领导小组的巡察报告、巡察报告问题底稿、专题报告、问题线索材料以及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意见等材料,会同党委巡察组严格审核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报告;

10)对党委巡察组移交、归档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做好政策解答、工作备案和信息收集;

    (11)做好学校党委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