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辽宁省高端学术会议支持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学科:
现将《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度辽宁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发送你处,请按照通知中学术会议支持计划相关要求,上报申报表及支撑材料,申报学科应当为我校5个国家重点学科及列入辽宁省一流特色学科建设工程6个一级学科的组成学科。
所有上交材料均为电子版,以“XX学科高端会议”为文件名,于5月25日前打包发送到46628273@qq.com。
联系人:刘昂 联系电话:18040051009
附:
1、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度辽宁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高端学术会议支持项目申报要求
3、辽宁省高校高端学术会议支持项目申请表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
2015年5月10日
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
2015年度辽宁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辽教办发〔2015〕70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 国家改革发展委 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进一步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不断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努力培养研究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经研究决定,继续组织实施辽宁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新计划项目
1.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项目。评选优秀博士学位论文20篇、优秀硕士学位论文100篇(具体要求见附件)。
2.研究生精品课项目。进一步完善2012、2013年入选的95门精品课程,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具体要求见附件)。
3.研究生创新与学术交流中心建设项目。以学科门类为单位,以部分高校为依托,组织建设6个研究生创新与交流中心,充分发挥优势学科的引领和辐射作用(具体要求见附件)。
4.研究生联合培养项目。进一步推进校所、校企合作,支持联合建设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平台,支持30个研究生联合培养项目(具体要求见附件)。
5. 学术会议支持计划项目。进一步加强学术交流活动,资助一流特色学科举办高端学术会议30个(具体要求见附件)。
二、相关要求
1.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以上项目的申报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和公开原则,认真做好初选工作,并按照文件附件各项申报的具体要求做好申报工作。
报送项目应在本单位网站(或书面)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再行报送。
3.请分别按照各项目的申报时限,将材料报送省教育厅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处(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6-1号。所有申报材料评审结束后不再退还,请自行备份。
4.各项目申报书、汇总表和信息表,请从互联网查询、下载,网址为:
http://www.lnen.cn。
附件:辽宁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要求
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