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职能
发展规划处是学校处级行政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在校党委、校行政领导下,贯彻落实国家高等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围绕学校发展目标和战略定位,起草、论证、完善和落实学校总体发展规划。
二、部门组成
发展规划科:负责统筹协调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贺信精神,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负责组织编制学校中长期事业发展规划与阶段性实施方案,协调和督办规划的实施;负责调研涉及学校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政策,为学校提供有关的政策建议和决策咨询;负责统筹大学章程的编制、修订与实施推进。
学科建设科:负责统筹协调学校“双一流”建设、学科建设,编制其发展规划、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等;组织协调各学院、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双一流”建设、学科建设工作,对其开展评估考核;负责统筹“双一流”建设及其他专项学科建设项目的规划立项、评估检查、总结验收和资金管理;负责统筹参评辽宁省“双一流”建设绩效考核和辽宁省本科高校绩效管理考核相关工作。
统计信息科:负责校级统计数据采集报送,组织开展统计调查、统计分析、统计监督工作;负责组织协调“部委省”共建;负责对学校重要建设工程项目开展论证、组织申报。
二、人员安排
处 长:杨 頔
副处长:高 原
发展规划科:曲 敏
学科建设科:佟兆雪
统计信息科:吴 伟 高 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