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科:
根据《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辽财预函[2015]116号)要求,省财政厅、教育厅将对辽宁省高等学校一流特色学科(以下简称“一流特色学科”)2014年财政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评价,现就报送绩效评价材料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交绩效评价材料学科范围
此次提交绩效评价材料学科的范围为一流特色学科即生物学、基础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学,以上学科按照一级学科填报;临床医学按照二级、三级学科填报。
二、各学科需填报以下材料
(一)财政支出绩效报告
主要包括项目概况、项目决策、资金使用、项目组织实施及项目绩效等情况(附件1)。
(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数据采集表
主要包括项目收支明细表、项目目标完成情况对照表等(附表2、3)。
(三)支撑材料
1.财务资料
学科专项经费收支明细表复印件(以财务部门打印支出明细表为准,如实上报)。
3.绩效资料
包括一流特色学科2014年度计划任务书,引进人才清单及人事合同复印件、获得人才称号的证书或奖牌复印件,项目类成果清单及项目合同书首页复印件,获奖类成果清单及证书复印件及其他可以证明项目绩效的材料等(附表3备注)。
三、工作要求
本次绩效评价的结果将对一流特色学科建设工作的继续实施产生重要影响。作为绩效评价的基础性工作,绩效评价材料和数据的采集质量将决定绩效评价的效果,请各高校高度重视,加强协调,落实专人,认真做好绩效报告的撰写和相关数据的收集填报工作。
四、材料提交时间
各单位请于3月30日前,将绩效评价相关材料上报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信箱: 46628273@qq.com,其中:附件1、附表2、附表3与财务资料和绩效资料扫描件均上报电子版。
联系人:刘昂 联系电话18040051009。
附件:
1.2014年辽宁省高等学校一流特色学科项目财政支出绩效报告
附表:
1. 辽宁省高等学校一流特色学科项目收支明细表单位总表
2. 辽宁省高等学校一流特色学科项目收支明细表支出项目
3. 2014年辽宁省高等学校一流特色学科项目建设目标完成情况对照表
201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