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近日发布了《关于启动2026年度日本政府(文部科学省)研究生奖学金遴选工作的通知》。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继续选派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人才赴日本学习。现就该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一)选派类别: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二)留学期限:预科(日方称为研究生或非正式生)+正式生课程。
1. 预科期限以日方院校要求为准。如须有预科,日方将对4月赴日的留学人员最长提供24个月资助、对10月赴日的留学人员最长提供18个月资助。
2. 正式生期限按日方院校相应学科的标准学制确定。
二、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应符合《202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指南》(附件1)规定的申请条件。
(二)类别条件
1.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1)申请时应为国内高等学校或科研院所的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或国内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具有硕士学历学位的正式工作人员。应届毕业生最迟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硕士阶段的学历学位。
(2)1991年4月2日以后出生人员。
(3)熟练掌握英语或日语,具有良好的语言学习能力。
(4)不接受现在国外学习/工作人员的申请。
(5)拟攻读医学、口腔医学、兽医学、部分药学专业博士学位人员,在满足上述②-④要求的同时,申请时可以为国内高等学校或科研院所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国内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具有本科学历学位的正式工作人员,学制应为五年及以上。应届毕业生最迟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本科阶段的学历学位。
※关于第(5)点,因不同院校对学历条件存在差异,申请人应自行通过意向留学单位官网确认是否满足对方必要的学历条件。
2.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1)申请时应为国内高等学校或科研院所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国内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具有本科学历学位的正式工作人员。应届毕业生最迟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本科阶段的学历学位。
(2)1991年4月2日以后出生人员。
(3)熟练掌握英语或日语,具有良好的语言学习能力。
(4)不接受现在国外学习/工作人员的申请。
(三)如申请人为我校在职人员,需符合我校《中国医科大学教职工在职培训管理办法》(附件3)中的相关规定。
三、申请时间及方式
*我校拟申报项目的人员请于5月13日(明天)16:00前填写意向表https://www.wjx.cn/vm/weLbC2P.aspx。未按时填写意向影响后续项目申报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一)2025年5月14日8:00前:申请人网报
申请人须于5月14日(本周三)8:00前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在线提交申请材料。网报时,“受理机构”选择“辽宁省教育厅”,“申报项目名称”选择“国外合作项目”、“可利用合作渠道”选择“日本政府(文部科学省)研究生奖学金”。
完成网报后,申请人须下载本人的《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研究生类)》pdf、在“申请人签字”处插入电子签名后,保存电子版并打印成纸质版。
(二)2025年5月14日(本周三)12:00前:个人申请与二级单位审核
1.申请准备与个人申请:确认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经导师(如有)、科室、教研室及所在二级单位同意后,按照附件6《信息平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
申请人须填写附件4《中国医科大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知情同意书》、附件5《中国医科大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请表(研究生类)》。
申请人须将申请材料上交至所在二级单位,材料包括:
(1)附件4-5填写后的电子版与纸质版;
(2)附件6中要求的申请材料电子版与纸质版。
*申请人应按照此通知规定的程序、时间和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未按此通知要求按时提交材料或因申请材料原因导致的责任和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2. 二级单位审核
(1)二级单位应严格按照本项目指南要求开展资格审核和材料审核工作,了解核实申请人情况,筛选出符合项目要求的申请人。二级单位有权退回不真实、不一致、不符合要求的申请。
申请人资格和材料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核查:审核申请人是否满足本项目指南规定的申报条件;审核申请材料是否完备、是否符合各项材料具体要求;根据提交的外方录取通知(或正式邀请信)、外方导师确认的学习计划中列明的期限等,核定留学期限、资助期限,如果个人申报的资助期限低于留学期限且低于所申报留学身份规定的最长资助期限,资助期限按个人申报期限核定;核准身份信息,包括姓名(含拼音)、出生日期等。
(2)附件5《中国医科大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请表(访学类)》
①第1-2页:申请人自行填写个人信息后,请表内相关负责人签字,部分还需要加盖公章。
②第3页:申请人所在二级单位须对申请人的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品德修养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核(评审),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意识形态、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情况、师德师风/品行学风、学术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留学计划可行性等进行严格把关,并在“4.所在单位对申请人出国留学申请的具体意见”对上述内容逐项做出认定,出具有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单位推荐意见须由申请人导师(如有)/科室主任及二级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二级单位公章。
(三)2025年5月14日:申请材料报送
所有申请材料经申请人所在二级单位审核后,须于5月14日(本周三)16:00前将纸质版报送至学校相关部门:
1. 研究生报送纸质版材料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沈北校区综合楼1011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liximei@cmu.edu.cn;
2. 在职人员报送纸质版材料至校人事处(沈北校区综合楼1304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xdli@cmu.edu.cn(同时抄送liximei@cmu.edu.cn)。
(四)2025年5月20日前:提交对外联系材料
申请人须根据《应提交的对外联系材料及说明》(附件7)准备对外联系材料,并于5月20日(周二)16:00前将对外联系材料扫描电子版发送至ouyafei5@csc.edu.cn(同时抄送liximei@cmu.edu.cn)。
(五)2025年5月22日前:二级单位推荐、学校上报
1. 申请人经所在二级单位党组织会议/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二级单位须出具人员推荐函,连同会议纪要于2025年5月21日(周三)16:00前发送至liximei@cmu.edu.cn。
2. 申请人资格及材料经过复审及学校研究决定后,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出具相关推荐材料并上报辽宁省教育厅。
四、注意和说明
(一)留学人员在选拔录取阶段和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资助期间,如有不符合《选派指南》及本项目指南要求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反公序良俗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违反学术道德规范情节严重等情况,查证属实的,国家留学基金委有权对当事人采取退回申请、取消资格、终止资助、违约追偿等措施。
(二)有关资助内容、项目评审、联系留学院校、日语培训、录取及派出等未尽事宜可查看《2026年度日本政府(文部科学省)研究生奖学金项目指南》(附件2)。其他未尽事宜,申请人须根据《202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指南》(附件1)、附件6-7的有关要求执行。
五、联系方式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李希梅
联系电话:024-31939094转8002
报送邮箱:liximei@cmu.edu.cn
办公地点:沈北校区综合楼1011办公室
人事处:李老师
联系电话:024-31939638
报送邮箱:xdli@cmu.edu.cn
办公地点:沈北校区综合楼1304办公室
附件:
1. 202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指南
2. 2026年度日本政府(文部科学省)研究生奖学金项目指南
3. 中国医科大学教职工在职培训管理办法
4. 中国医科大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知情同意书
5. 中国医科大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请表(研究生类)
6. 信息平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
7. 应提交的对外联系材料及说明
8. 对外联系材料专用表格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人事处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