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2024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的通知

各单位:

为推进我校人才强校战略的实施,建设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专业化、国际化师资队伍,2024年我校将继续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合作开展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以下简称青骨项目。现就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根据本年度双方协议,我校和国家留学基金委计划共同资助我6青年教师出国研修,国家留学基金委根据年度总计划综合研究确定录取人员。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博士后: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三、资助内容

资助内容包括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项目所需经费由国家留学基金与我校按1:1配套比例共同承担。

2024我校此项目临床学院录取人员所需经费由所在学院承担;校部地区录取人员所需经费由学校承担

四、申请条件

(一)符合《2024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指南》(https://www.csc.edu.cn/article/3246)及《2024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指南》(https://www.csc.edu.cn/article/3118)的要求。

(二)符合中国医科大学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中国医科大学教职工在职培训管理办法(附件2)文件要求。

(三)申请人须为我校重点培养的优秀青年教师或实验室骨干,在校从事教学、科研或管理工作并取得突出成绩,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或组织、管理能力。申请人需依托目前正在进行的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派出,且外方邀请信注明的在外研修专业方向与承担项目(课题)研究工作相一致。

(四)访问学者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81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一般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一般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没有工作年限的要求。

博士后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11日以后出生),应为学校在职人员及重点培养的后备师资(含应届博士毕业生)。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应届博士毕业生不受此限制。

(六)留学人员需自行联系国外留学单位,申请时须提交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函

(七)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拟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https://www.csc.edu.cn/article/3119)。

(八)优先支持科研团队的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及成员赴国外高水平大学强项学科或科研机构等进行课题研究与科研合作。

)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 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2. 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3. 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4. 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因疫情原因已办理放弃公派留学资格的除外)。

5. 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两年。项目有特殊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五、申请方式及时间

(一)个人申请

1. 符合四、申请条件的申请人经科室教研室及所在二级单位审核同意申请此项目后,按照附件3的具体要求进行对外联系并准备申请材料附件4中国医科大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请表(访学类)》、附件5《中国医科大学2024年青骨项目申请人员汇总表》与附件8国医科大学国际交流项目知情同意书

*拟项目的申请人请于825周日22:00填写意向表https://www.wjx.cn/vm/eHNsyYh.aspx。未按时联系/填写可能影响后续申报。

2. 申请人须将申请材料上交至所在学院,材料包括:

l 附件3中要求的申请材料电子版与纸质版;

l 附件4填写后的word与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版;

l 附件5填写后的excel

l 附件8部分填写与签字后的pdf(纸质版先由申请人保留。在申请人参加行前培训后填写完整,上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3. 申请人应按照规定的程序、时间和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未按此通知要求按时提交材料或因申请材料原因导致的责任和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二)二级单位推荐

1. 附件4中国医科大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请表(访学类)》

1)第1-2页:申请人自行填写个人信息后,请表内相关负责人签字,部分还需要加盖公章。

23页:申请人所在二级单位需对申请人的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品德修养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核(评审),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情况、师德师风/品行学风、学术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留学计划可行性等进行严格把关,并在所在单位对申请人出国留学申请的具体意见部分对上述内容逐项做出认定,出具有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单位推荐意见由申请人科室主任及二级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二级单位公章

2. 附件5《中国医科大学2024年青骨项目申请人员汇总表》

1)各单位应综合考虑本单位学科发展需求与申请人综合素质、发展潜力等因素,在此表中按推荐顺序将申请人排序

2)此表须由二级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二级单位公章。

3. 所有申请材料经申请人所在二级单位审核后,材料纸质版须于92日(周16:00报送至校人事处(沈北校区综合楼1304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xdli@cmu.edu.cn(同时抄送liximei@cmu.edu.cn

专家评审

经二级单位推荐申报项目的人员将根据《中国医科大学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参与专家评审。具体时间与方式后续通知。

申请人网报

申请人910-13间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a.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在线提交申请材料。网报时,受理机构选择中国医科大学

完成网报后,申请人下载本人的《访学类申请表》PDF,与其他在系统内提交的附件材料于913日(周五)16:00一起打包发送到liximei@cmu.edu.cn

学校审核推荐

申请者资格及材料经过复审,经学校研究决定后,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出具相关推荐材料,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

六、录取、派出及管理

(一)该项目录取结果将于202411月底公布。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a.csc.edu.cn)查询录取结果,并下载打印录取文件。

二)临床学院被录取人员所在学院须将本学院被录取人员所须经费在指定日期前汇转至指定账户。具体时间与方式后续通知。

)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2512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自动取消。

)出国留学人员的派出及管理按照我校《中国医科大学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中国医科大学教职工在职培训管理办法》执行。

)留学人员出国前须到学校人事处办理相关派出手续,回国后须及时到人事处报到。详见校人事处网站《中国医科大学出国事务指南》。

七、联系方式

人事处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4-31939638

报送邮箱:xdli@cmu.edu.cn

办公地点:沈北校区综合楼1304办公室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联系人:李希梅

联系电话:024-31939094-8002

邮箱:liximei@cmu.edu.cn

办公地点:沈北校区综合楼1011办公室


附件:

1. 中国医科大学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2. 中国医科大学教职工在职培训管理办法

3. 2024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

4. 中国医科大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请表(访学类)

5. 中国医科大学2024年青骨项目申请人员汇总表

6. 国家留学基金委访学类申请表-样表

7. 依托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

8. 国医科大学国际交流项目知情同意书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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