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26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第二批人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国内外合作培养创新型国际化人才,加大对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支持,国家留学基金委设立并实施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以下简称创新项目)。项目采取先申报获批,按获批项目及人选条件选拔推荐人选的方式进行。现就2026第二批人员选拔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一)此批次人员申报可依托项目信息

(二)资助内容

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一次往返国际旅费是指用于资助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出国、结束学业回国的交通费用(各一次);奖学金是指用于资助符合条件的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在国外学习期间的基本学习生活费用,可用于支付生活费、注册费、医疗保险费、书籍资料费、板凳费、签证延长费等。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录取及派出时间

申请人应根据通知要求进行申报,录取结果20267月公布被录取人员应于留学资格到期前派出(20271231到期)

二、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须符合学校相关办法与项目指南要求(附件1-3)。

(二)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 高级研究学者:我校正式工作人员,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7011日以后出生)教学科研人员一般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优先支持双一流建设学科主要负责人、或国家级重点教学或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或部级以上教学或科研平台主要负责人、或部级以上教学或科研奖励一等奖获得者等;行政管理人员一般应担任副司局级以上行政职务。

2. 访问学者:我校正式工作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51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3. 博士后:我校应届博士毕业生、或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在职青年科研人员。其中,应届博士毕业生派出前应确保获得博士学位;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应确保完成国外学业回国后方可出站。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511日以后出生)。

)申请人所从事专业应与项目选派专业大类保持一致。

)申请人在网报时,原则上应已获得入学通知书/正式邀请信并满足外语水平要求(附件2P6-8)。如项目负责人同意推荐,创新项目允许在申请阶段尚未获得正式邀请信与外语合格证明的申请人申报(使用学校开具的说明进行CSC网上报名)

(五)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 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2. 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3. 已申报其他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4. 曾获得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资助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自资格有效期到期之日起不满2年。

5. 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2年。

三、申请时间及方式

(一)515日前有意向申报人员需自行联络项目负责人(信息见“五、联系方式”)。确认获项目负责人推荐资格的申请人,应按照附件6准备申请材料。需要项目负责人协助获得邀请信的申请人,应提前与项目负责人说明相关情况。

(二)申请人根据所在学院要求的时间向学院提交纸质版+电子版申请材料(参见附件6电子版同时抄送国合处邮箱)。

(三)学院完成申请人及其相关申请材料审核,向学校推荐人选名单(要求详见附件7

529日(周16:00,学院报送《人员推荐汇总表》(附件8excel+盖章pdf65日(周16:00报送学院推荐函电子版

(四)61-7学院推荐人选完成国家留学基金委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报名,提交后下载《访学类申请表》(插入签名、日期),连同附件6中其他材料电子版终版发送至国合处邮箱,纸质版报送至国合处

)学校学院推荐人选资格和材料审核,确定拟推荐人员名单,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

四、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可登录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查询录取结果。被录取人员须及时下载本人录取文件并发送至liximei@cmu.edu.cn申请时未获得正式邀请信与外语合格证明的,须在获得符合要求的邀请信和语言证明后在CSC信息平台补交,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通过后才能派出。

(二)被录取人员应在派出前根据学校要求,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留学行前培训会。

(三)我校出国留学人员派出与管理按附件3执行。学院应承担主体责任,统筹选拔、派出、管理、回国各环节,加强目标、过程管理和回国后考核。创新项目负责人承担统筹管理主体责任,动态掌握留学人员访学情况,每年总结、项目到期前进行执行期内全面总结。学院与负责人共同跟踪留学人员学业及生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创新项目留学人员公派期间须与项目负责人及所在学院保持联系,同步报送CSC信息平台上的定期《研修报告》。

(四)留学人员学成后应按期回国履行回国服务义务。学院应监督留学人员在回国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回国信息登记。

(五)学校将对国家公派归国人员在外留学效益进行长期跟踪,归国人员须根据要求向所在学院报送相关情况。

(六)未尽事宜根据通知附件有关要求执行。

五、联系方式

(一)“中英肿瘤”项目:李薛鑫,xuexinlab@163.com

(二)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李希梅

电话:024-31939094-8002邮箱:liximei@cmu.edu.cn

办公地点:沈北校区综合楼1011办公室

(三)人事处:何老师,电话:024-31939638


附件:1.中国医科大学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2.2026年创新项目指南(含外语水平要求)

3-1.中国医科大学教职工在职培训管理办法

3-2.中国医科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管理办法

4.知情同意书

5.校内申请表(访学类)

6.申请人应提交的材料及说明(访学类)

7.学院推荐材料及说明(申请人所在学院用)

8.人员推荐汇总表

9.人员相关常见问题解答


一审一校丨李希梅 薛远哲

二审二校丨白雪莹  

三审三校丨曲   刘思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