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近期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陆续发布了多项2023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指南,请各单位组织本单位相关人员认真阅读指南,并按指南要求认真填写、审核上报,要求如下:
1. 申请人认真阅读相关指南要求,申请人条件、限项规定、需提供材料及提交时间按相关申请指南要求执行(申请人应提前指南要求提交时间2天提交)。
2. 拟申请项目及时与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沟通备案,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将拟申请人员信息上报科研处。
3. 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及时审核提交申请书,并及时告知科研处,科研处审核提交。
注意:校部地区项目申请伦理审查,请在项目提交前10天将伦理审查材料报送科研处科技成果评价与转化科,联系人:王老师、陈老师,联系电话:31939080。
附件:
1.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生物多样性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指南(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88378.htm)
2. 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以色列科学基金会合作研究项目指南
(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88323.htm)
3. 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韩国国家研究基金会合作交流与双边研讨会项目指南
(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88322.htm)
4. 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香港研究资助局联合科研资助基金合作研究项目指南
(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88000.htm)
5. 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香港研究资助局联合科研资助基金合作研究重点项目指南
(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87999.htm)
6. 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澳门科学技术发展基金联合科研资助基金合作研究项目指南
(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87939.htm)
7. 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波兰国家科学中心合作研究项目指南
(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87938.htm)
科研处
2023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