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校2023年中华预防医学会科学技术奖的推荐工作,根据《中华预防医学会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有关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情况
中华预防医学会科学技术奖是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批准设立的我国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科技奖项,包括科技奖和科普奖。
二、推荐渠道
(一)单位推荐
高等院校,京内有关部委局、解放军委及军兵种所属科研、预防机构、医疗机构等单位,各级卫生健康委(局)所属科研、预防机构和医疗机构,相关企业与社会组织,各省级预防医学会。
(二)科学家推荐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3人或以上可共同推荐1项本学科领域或所熟悉专业领域的科技奖项目或1项科普奖项目。每位院士每届可推荐科技奖、科普奖各1项。
三、推荐办法和要求
2023年中华预防医学会科学技术奖通过网络进行推荐,具体推荐工作如下:
(一)推荐办法
1.推荐单位:登陆中华预防医学会网站(www.cpma.org.cn )首页右下方“重点工作栏目”中登录 “中华预防医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系统”(以下简称推荐系统)进行注册和完成推荐工作。
2.推荐专家:推荐院士通过推荐系统完成推荐书中的“专家推荐意见”内容,并要求在系统导出的带有水印的纸质推荐书中的“专家推荐意见”表上签字。
3.项目完成人:按照《2023年中华预防医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手册》(附件1)要求,在推荐系统上注册并完成项目推荐书。推荐书是中华预防医学会科学技术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请按照提名工作手册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
备注:军队系统推荐项目请与中华预防医学会科技服务部联系。
(二)推荐工作要求
1.科技奖推荐项目:要求整体完成或应用两年以上,即必须于2021年4月30日前完成项目,反映推荐项目的主要科技论著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正式发表。
科普奖的推荐项目:请按照《关于中华预防医学会科学技术奖科普奖项目推荐评审的有关说明》(附件2)要求推荐。
2.第一完成人本年度仅限推荐1个项目。
3.推荐公示:推荐单位应组织所有项目完成单位及完成人在本单位网站或书面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自然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推荐。
请各完成单位4月1日进行公示,同时将公示内容报送科研处。公示内容包括项目名称、推荐意见、项目简介、代表性论文及作者、完成人及排序、完成单位及排序等相关信息。推荐单位可在项目通过形式审查后经系统下载或按公示内容编制文件进行公示。推荐单位的公示情况图片需上传至推荐系统,完成单位和完成人所有单位公示情况提交给推荐单位留存备查。
四、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一)推荐书纸质材料:1本原件(封面右上角标注“原件”)和1本复印件。
1.推荐书纸质材料要求:(1)推荐书主件和附件合订成一册,采用A4纸,单双面使用均可;(2)主件从“推荐系统”导出,需带有水印,附件材料不需要再从推荐系统下载,可直接用打印或复印;(3)采用左侧胶装,不另加封面,不用塑料环,不用夹子等,主件与附件及各附件之间用彩色纸隔开。
2.注意事项:(1)推荐书纸质材料须通过形式审查确认后再制作和报送。(2)推荐书纸质材料原件册中的“二、推荐单位或推荐专家意见”“八、主要完成人情况表”“九、主要完成单位情况表”、“十、诚信承诺书”等要求提供在推荐系统生成的带有水印的文件上进行签字盖章的原件。(3)推荐书纸质材料原件册中的应用证明需提供法人单位盖章的原件。(4)推荐书纸质材料原件册中的查新咨询报告和论文收录他引情况检索报告应为原件。
(二)回避评审专家申请:对所推荐项目的评审如有要求回避的专家,请填写《中华预防医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回避评审专家申请表》(附件3),并随纸版推荐书材料一起提交。
五、推荐时间要求
(一)推荐系统截止时间:2023年4月10日,请拟申报项目组在截止日期前完成系统填报。各二级单位汇总本单位意向申报项目,2月23日前将申报意向表(附件5)提交至科研处申请填报账号及密码
(二)纸质版推荐项目书报送:纸质版申报书一式2份待中华预防医学会形式审查完成后报送至科研处科技成果评价与转化科(综合楼1216室),报送时间待形式审查完成后另行通知。
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科技成果评价与转化科联系。
联系人:王老师、陈老师
联系电话:024-31939080
邮 箱:kyccgk@cmu.edu.cn
附件:
1-2023年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手册.pdf
2-关于中华预防医学会科学技术奖科普奖项目推荐评审的有关说明.pdf
3-推荐项目回避评审专家申请表.doc
4-完成单位公示内容参考模板.doc
5-申报意向表.xlsx
科研处
2023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