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通知

关于申报2023年度华夏医学科技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29 16:18:34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2023年度华夏医学科技奖申报推荐工作已启动,现将我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情况

华夏医学科技奖是经科技部和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批准,由中国医疗保健国际交流促进会(简称中国医促会)设立和主办的全国性医药卫生与健康领域奖项,旨在奖励领域内的科学技术成果,鼓励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中国医促会具有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资格,可从华夏医学科技奖获奖项目中择优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

2023年度华夏医学科技奖设置5个奖种,分别为:华夏医学科学技术奖、华夏医学卫生事业管理奖、华夏医学科普奖、华夏医学国际合作促进奖和华夏青年医学科技奖。其中科学技术奖为成果奖,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卫生事业管理奖、医学科普奖为成果奖,不分等级。国际合作促进奖、青年医学科技奖为人物奖,不分等级。

二、奖励范围与对象

(一)科学技术奖。评选奖励在基础医学、临床医学、预防医学、药学、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和生物医学工程学等医药卫生与健康领域中,为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推动科技创新、科技研究成果产业化等方面形成的成果。按照项目研究性质分为以下三种类别:

1.基础研究类。在医学科学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获得重要科学发现。

2.技术发明类。运用科学技术知识研制出产品、工艺、材料、器件及其系统等重要医学技术发明。

3.科技进步类。完成医学科学技术创新,应用推广先进科学技术成果,完成重要医学科学技术工程、计划、项目等。

(二)卫生事业管理奖。评选奖励在卫生事业管理领域,通过研究和构建而形成的、有利于提高医药卫生与健康事业水平的、具有推广意义的成果。

(三)医学科普奖。评选奖励医药卫生与健康领域中优秀的医学科普作品。

(四)国际合作促进奖。评选表彰对我国医药卫生与健康领域科学技术事业做出重要贡献的外国友人和外国友好组织。

(五)青年医学科技奖。评选奖励在我国医药卫生与健康领域中做出重要发现、取得创新性的成就,推动相关学科发展,或者在技术研发中取得重大发明创造、关键技术突破,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或者产业化的青年科技工作者。

三、申报推荐方式、要求与程序

华夏医学科技奖的推荐方式分为单位推荐和专家推荐。我校作为推荐单位,将按照个人申报、二级单位推荐、学校组织评审的流程,推荐最优秀的项目(人)。申报推荐项目(人)数量原则不限。

(一)申报推荐项目(人)的基本要求

1.申报推荐科学技术奖(基础研究类)的项目,所提交的论文(专著)公开发表必须2年以上(本通知中“2年以上”均指20201231日之前)

2.申报推荐科学技术奖(技术发明类)、科学及技术奖(科技进步类)及卫生事业管理类的项目必须完成且应用2年以上。

3.申报推荐医学科普奖的科普作品应当是201311日以后出版发行且已满2年以上的作品。

4.申报推荐青年医学科技奖的人选,应为年龄不超过45周岁(出生日期在197811日之后)的中国公民,在国内工作,其主要研究工作在国内完成。

5.申报推荐的项目,所含主要科学技术内容(包括发现点、发明点、创新点及其证明材料)应未在国家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和华夏医学科技奖获奖项目中使用过,也不得用于申报本年度其他同类社会科技奖励(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

以往获得过或已申报本年度省、部级科学技术奖的项目内容,仍可以申报本年度华夏医学科技奖。以往获得过其他同类社会科技奖励的项目内容,仍可以申报本年度华夏医学科技奖。

6.20212022年度连续两年申报推荐(通过形式审查)但未获奖的项目,本项目不得以相关内容申报推荐。

7.2022年度通过形式审查并进入评审程序后,主动提出撤出评审的项目,本年度不得以相关内容申报推荐。

8.申报推荐项目的前3完成人在同年度申报推荐华夏医学科技奖的项目不得超过1项。

其他要求详见《2023年度华夏医学科技奖申报推荐工作手册》(见附件1)(以下简称:《工作手册》)

(二)申报推荐程序

1.注册申请

申报单位、申报人须在“华夏医学科技奖申报推荐平台”(http://reward.cpam.org.cn)(以下简称系统)进行注册,申请获取申报账号。申报单位的注册由学校负责并分配账号,申报人的注册申请由申报单位审核,通过后可登录系统。

2.电子版申报推荐书填写及提交

申报推荐书是华夏医学科技奖形式审查和评审的主要依据,申报人应按照《工作手册》要求,在系统中客观、准确、完整填写申报推荐书内容并上传附件材料。

申报人、申报单位等必须在510日前前通过系统将电子版申报推荐书提交至推荐单位审核,逾期无法办理。系统中提交审批程序为:申报人→申报单位→推荐单位(或推荐专家)→华夏医学科技奖办公室。

3.公示

为增加透明度和便于社会监督,申报项目(人)必须在主要完成单位、工作单位或国内主要合作单位进行公示,公示内容按照《工作手册》中相关要求进行(公示情况说明参考模板见附件2),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人)方可推荐。公示情况说明以书面形式报送华夏医学科技奖办公室,盖章扫描件上传系统。

4.纸质版申报推荐材料报送

纸质版申报推荐书主件应从系统中直接生成打印,待系统中项目“形式审查(电子)”审核状态为“通过”后,方可生成、下载正式版申报推荐书(含“正式版”水印),附件不需要从系统中下载打印,可按《工作手册》中要求提交,主件部分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系统。

纸质版申报推荐材料及要求:

1)申报推荐书1套(原件,含主件和附件,主件和附件应合订成一册,装订顺序与电子版顺序一致,单双面不限,纸张规格A4,竖向左侧装订,采用胶装,不要另加封面);

2)公示情况说明(另装信封,并在信封上注明“公示材料”);

3)《华夏医学科技奖申报推荐汇总表》(由推荐单位直接在系统中导出,盖章后另装信封,并在信封上注明“汇总表”);

4)对评审专家如有回避要求,应在报送阶段提交《回避专家申请表》(见附件3,该表另装信封,并在信封上注明“回避专家申请表”)。

四、申报推荐时间要求

1.请各单位填写申报意向表,于2023331日前报送科研处。

2.请各单位按照要求于2023510日前完成项目公示工作(在所有完成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自然日),同时将公示内容发送到科研处成果奖励邮箱kyccgk@cmu.edu.cn,学校作为推荐单位也必须公示5个自然日。

3.华夏医学科技奖申报推荐平台网址:reward.cpam.org.cn,系统开放时间:202332410:00202351916:00,请各申报项目510日前完成系统填报。

4.《申报推荐书》纸质版原件、复印件各1份,2023522日前交科研处。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陈老师

联系电话:024-31939080

邮箱:kyccgk@cmu.edu.cn

附件:1.2023年度华夏医学科技奖申报推荐工作手册.docx

      2.公示情况说明(参考模板).docx

      3.华夏医学科技奖申报推荐项目回避专家申请表(2023年度).docx 

      4.关于开展2023年度华夏医学科技奖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pdf

      5.华夏医学科技奖申报意向表.xlsx



中国医科大学科研处

                              2023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