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将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工作会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实施方案》引向深入,大力推进教育科研创新,增强服务和支撑辽宁教育现代化发展的能力,根据《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决定开展2022年度辽宁省社科规划基金教育学项目申报工作。现结合我校实际,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和课题类别
本项目设立重点项目10项,省教育科学规划办每项资助2万元;一般项目20项,省教育科学规划办每项资助1万元;青年项目10项,省教育科学规划办每项资助1万元;自选项目10项,省教育科学规划办无资助。
二、申报内容
申报省社科规划基金教育学项目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立足辽宁教育事业发展需要,聚焦教育现代化发展中的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着力研创体现辽宁水准的研究成果。
申报青年项目须在项目类别注明“青年项目”,不参评自选项目需在项目类别注明“不参评自选项目”,其他类别不必标注。项目类别将由省教育科学规划办评审专家依据项目论证质量和前期研究成果,统筹评审确定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自选项目。
三、申报条件
1.省社科规划基金教育学项目申报不包含思想政治教育领域项目。
2.每位申报者只能申报1项,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
3.重点项目、一般项目、自选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应具备较好的研究基础,熟悉所研究问题的实践和政策进展,能够担负起项目研究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的责任。
4.青年项目的申请人(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3月17日后出生)。
5.项目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6.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
7.不得申报非教育研究类选题。不得重复申报省社科规划基金办公室、省教育厅、省社科联已批准正式立项课题。
8.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基金项目、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尚未通过上级课题管理部门结题者,此次不得申报。
9.不得以同一题目申报省社科基金教育学项目和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年度项目。
四、报送要求
根据省教育科学规划办要求,本年度立项实行限额申报:学校推荐6项课题参评2022年度辽宁省社科规划基金教育学项目立项。学校不受理个人申报,由各学院汇总上报至科研处,申报工作采取个人申报,二级学院初审推荐,学校组织专家终审、上报的程序进行。
各学院报送至科研处的材料包括:
1.《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教育学项目立项申请书(2022版)》一式2份;2.《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教育学项目(项目论证)活页(2022版)》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一式5份夹在申请书内;3.项目审核推荐函,由学院盖章、负责人签字1份;4.《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教育学项目2022年度立项申报汇总表》1份,加盖学院公章;5.以上材料的电子版提前发送至邮箱:yjwang@cmu.edu.cn。
报送材料以“单位名称+2022年度省社科规划基金教育学项目申报”命名,每个申报项目以“申报者姓名”单独命名一个文件夹,电子文档分别以“姓名-活页”“姓名-申请书”命名。
申报时间截至5月6日,逾期不再受理。
材料报送地点:中国医科大学沈北校区综合楼1214办公室
联系人:王永键 024-31939077
附件1: 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教育学项目立项申请书.doc
附件2: 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教育学项目《项目论证》活页.doc
附件3: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教育学项目2022年度立项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4:项目推荐函(模板).docx
科研处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