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2023年度课题指南》和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项目申报公告》精神,按照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部署,为做好本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现将学校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一)遴选申报
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限额申报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择优推荐,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请各单位加强组织,及时关注和下载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项目申报公告和相关申报材料,(网址: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项目申报公告 -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 http://www.nopss.gov.cn/n1/2023/0505/c431038-32679437.html),按照公告和本通知要求组织申报,做好项目论证审核,5月23日12:00前将本单位申报材料发送至科研处,邮箱:yjwang@cmu.edu.cn,邮件报送材料包括:申报人的《申请书》《活页》(PDF格式,平台填报后下载提交,每位申报人一个文件夹,文件夹以申报人名字命名)、单位审核推荐意见(二级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
(二)网络申报
本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继续实行网络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https://202.205.185.227/,以下简称平台)中的“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管理以该系统为准。项目负责人在平台注册后申报(申请人首次登录需在平台上进行个人注册,信息通过学校审核后可进行在线申报)。学校审核时间截止为5月31日上午10:00,逾期不予受理。
待立项后,已立项项目/课题另报送纸质版《申请书》《活页》和《申报数据汇总表》。
二、联系方式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咨询电话:010-6200 3471,010-6200 3308;平台系统及技术问题咨询电话:400-800-1636;省规划办咨询电话:024-8690 3499。科研处联系电话:024-3193 9077,王老师。
附件:1.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
2.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指南
3.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常见问题答疑
4.项目推荐函(模板)
科研处
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