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通知

关于转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医学科学部2023年度专项项目指南(第三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01 11:09:47       点击数:

各单位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现发布医学科学部2023年度专项项目指南(第三批)的通告请各单位组织本单位相关人员认真阅读指南注意事项,并按指南要求和注意事项提出申请。要求如下:

一、资助期限和资助强度

项目资助期限为3年,采用“联合申请”方式,每对申请项目资助约200-300万元。申请书中研究期限应填写“2024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申请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条件

1.具有基础和临床科学研究能力;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人员不得作为申请人进行申请;2023年已获得200万元及以上强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本专项项目。

(二)联合申请要求

每对项目必须由两位申请人联合申请(依托单位可以相同或不同),其中一位申请人必须为临床医生,另一位申请人为基础研究人员(可以跨学科领域),一方申请人不作为另一方项目申请的主要参与者。联合申请双方需围绕同一个研究目标,分别撰写申请书(具体要求见指南)。

(三)限项申请规定

1.本专项项目从申请开始直到自然科学基金委作出资助与否决定之前,不计入科研人员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的范围,获资助后计入。

2.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只能申请或参与申请1项本专项项目。

3.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专项项目中的研究项目。

(四)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接收时间为2023年12月1日-12月3日16时。

2.申请书中的资助类别选择“专项项目”,亚类说明选择“研究项目”,附注说明选择“科学部综合研究项目”,申请代码1选择“H10”,申请代码2根据项目研究所涉及的领域自行选择相应申请代码。以上选择不准确或未选择的项目申请不予资助

3.每对项目的联合申请人分别独立提交申请,但须填写相同的项目名称,且项目名称后分别标注“(联合申请A)”或“(联合申请B)”。

4.申请书正文开始部分,应首先说明联合申请的两个项目共同的研究题目、立项背景、共同的研究目标、研究思路和框架,具有合作研究的必要性及可行性,以及合作分工;随后应按照申请书的撰写要求填写各自负责的研究内容、实验设计和其他各部分内容。申请应体现强强联合,开展互补的实质性研究工作,自然科学基金委将组织专家对联合申请进行整体评审。

5.申请书附件材料中需提供联合申请协议书,联合申请双方必须共同签字并由所在依托单位盖章,不可用只有单方签字的信函替代。

6.如果申请人已经承担与本专项项目相关的其他科技计划项目,应当在申请书正文的“研究基础与工作条件”部分论述申请项目与其他相关项目的区别与联系。

7.申请人拟开展的研究工作须符合国家生物安全有关法规要求,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应提供依托单位的伦理审核证明。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证明的申请项目将不予受理。

三、其他注意事项

申请人提交、单位审核截止时间2023122各单位认真组织申报工作,申请人与科研管理部门认真阅读《关于发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医学科学部2023年度专项项目指南(第三批)的通告》,按项目指南及申请注意事项填写、审核项目,并按时间要求2023122日)提交申请书

注意校部地区项目申请伦理审查,请在申报截止日期前10天将伦理审查材料报送科研处科技成果评价与转化科,联系人:王老师、陈老师,联系电话:3193 9080。

    

    附件关于发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医学科学部2023年度专项项目指南(第三批)的通告

         (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90707.htm


科研处

2023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