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教职工:
现将辽宁省医疗保障局、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建立健全省直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直医保门诊慢特病保障政策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望周知。
附件:1.关于印发建立健全省直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2.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直医保门诊慢特病保障政策的通知
医院管理处
2023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