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通知

关于征集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申报指南建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06 12:00:45       点击数:

各单位:

    为做好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辽宁)项目指南征集和凝练工作(以下简称“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吸引和集聚全国优秀科研人员,解决我省重点领域及主要产业重大基础科学问题,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项目管理办法》,面向全省征集2025年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指南建议,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南定位

    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面向维护国家“五大安全”战略需求,聚焦先进装备制造产业、石化和精细化工产业、冶金新材料产业和优质特色消费品工业等四个万亿级产业基地和22个产业集群建设凝练科学问题,以打造国家重大技术创新策源地,推进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和服务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为目标,征集技术需求和指南建议。

  二、重点领域

   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征集领域包括:生物与农业、环境与生态、能源与化工、现代交通与航空航天、新材料与先进制造、电子信息、人口与健康、海洋科学大领域。

  三、项目层次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由地方政府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共同出资设立,主要以“重点支持项目”的形式予以资助,项目平均直接经费资助强度约为260万元/项,资助期限4年。

  四、指南建议要求

1.关于科学性

项目指南建议应围绕我省四个万亿级产业基地和22个创新链中的紧迫需求的共性问题提出。

项目指南建议应聚焦科学问题,提炼精准,特色鲜明,具备创新性

项目指南建议应当体现基础研究特点,避免偏技术应用,尽量避免出现“开发”等非基础研究常用词汇。

2.关于规范性

项目指南建议应当使用规范的专业术语(相关科学出版社规范性事项详见附件4)

文字表述要求语句通顺、简明扼要、高度凝练、避免将项目指南方向简单罗列、合并或拼凑。

严格控制指南建议篇幅,每条指南建议文字表述原则上为三至五句话。

3.关于包容性

指南建议具有一定的包容性,不应有明显限制性要素,避免出现“量体裁衣”、“对号入座”的现象

4.关于安全性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防范科研伦理和科技安全风险,且不得含有保密的内容。

5.关于学科代码

指南建议应正确填写最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二级学科代码(详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网站),研究方向只能涉及一个科学部,一般不超过2个。

、填报要求 

  1.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辽宁)面向全国,鼓励我省龙头企业与具有较强研究实力和较好研究条件的省内外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开展合作研究,共同解决辽宁经济社会发展亟待解决的关键技术和重大科学问题。

  2.申报单位需同时填写技术需求(附件1)和指南建议(附件2)两张表,只填写其中一项均视为无效建议,不予受理。

  3.其中技术需求(附件1)由合作企业(省内龙头企业)填写,应瞄准我省产业发展和领域研究中急需解决的关键共性技术;指南建议由研究单位(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填写,应对照合作企业技术需求提出解决瓶颈技术中的源头科学问题及创新点。

  4.指南建议内容不能与近年来国家和我省已发布指南或已支持科研项目的内容重复,且应体现辽宁优势和特色,面向全国有较强竞争力。

  5.每个指南建议人限提交一项指南建议,初审单位无限项要求。

、申报时间及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于2024年3月7日前将技术需求调查表(附件1)(加盖企业公章)、指南编制建议书(附件2)、指南建议汇总表(附件3)(加盖单位公章)纸质版一式两份以上材料电子版上报科研处科研处汇总盖章后上报辽宁省科技厅。

22个产业集群包括:精细化工、船舶与海工装备、航空装备、轨道交通装备、压缩机和制冷装备、数控机床、菱美深加工、粮油、畜禽、先进有色金属材料、电力装备、高品质钢铁材料、新能源汽车、软件、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机器人及无人机、集成电路、先进医疗设备、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氢能

 科研处联系:于老师  133 8686 2889

 

附件:1.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技术需求调查表(企业)

     2.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指南编制建议书(研究人员) 

     3.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技术需求和指南建议汇总表

     4.科学出版社规范性事项

     5.辽宁省科技厅《关于征集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申报指南建议的通知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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