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通知

关于开展学校存量专利盘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18 15:55:05       点击数:

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附件1,做好存量专利盘活工作,持续做优专利增量,加快专利转化和产业化,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教育部、科技部等部委关于印发《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工作方案》(附件2的通知要求,我校现开展存量专利盘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全面盘点、筛选入库、市场评价、分层推广的原则,坚持边盘点、边推广、边转化的工作思路,充分调动各类市场主体和专业服务机构的积极性和能动性,从盘活存量和做优增量两方面发力,在与企业有效对接的基础上引导我校形成更多符合产业需要的高价值专利。

二、基础数据

待盘点的专利为学校作为第一权利人,授权且有效的存量专利。学校已对校部地区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供的存量专利信息进行初步处理,分解至各单位,形成“专利盘点基础数据”(附件3)。

存量专利盘点工作依托国家专利导航综合服务平台(www.patentnavi.org.cn)进行,学校采用 学校--学院--发明人三级组织盘点。学校已为校部各学院创建管理员账号,请各学院指定专利负责人(一般为第一发明人),并为其创建账号,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综合服务平台系统用户操作手册(附件4)。

三、盘点内容和流程

(一)填写内容

是否属于财政资助科研项目形成专利、专利实施化状态、专利转化意愿、技术成熟度、专利价值分级自评、应用场景等。

(二)盘点流程

1.专利负责人登录国家专利导航综合服务平台,可在“存量专利基础库”看到相关专利,对每件专利进行判断,若为本人负责或代为管理的专利,点击“建档”进行盘点,可以单独建档组合专利建档。

2.完成专利建档信息填报并提交,其中*为必填信息,填报内容为可公开信息,不允许涉及敏感信息

.以后有新增授权专利(获得证书)之后,也请根据以上方式登录系统及时进行盘点,若无相关账号可联系学院管理员。

四、时间安排

1.2024320日前:各学院完成本学院科研人员(发明人)账号设置;

2.2024327日前:科研人员完成本人为第一发明人的全部专利建档工作;

3.2024329日前:学院管理员完成初审工作;

4.202443日前,学校完成审核工作。

五、有关说明

1.专利盘点信息将通过国家专利导航综合服务平台对外发布,各单位和个人务必认真填写,确保填写内容为可公开信息,不允许涉及敏感信息;

2.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专利盘点工作,按规定时间完成相关工作;

3.各附属医院作为独立法人单位,可参照学校时间安排,自行组织专利盘点

不明事宜请联系科研处科技成果评价与转化科

联系人:王老师、陈老师

联系电话:024-3193 9080


附件:1.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

2.《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工作方案》

3.专利盘点基础数据(一对一发放至学院)

4.综合服务平台系统用户操作手册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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