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辽宁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开展2024年度辽宁省科技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辽科奖办发〔2024〕7号)(附件1)的相关安排,现将我校2024年度省科技奖提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奖种
2024年度省科技奖奖种设置为:科技最高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和国际科技合作奖。
二、提名方式
由单位提名,提名资格和提名条件应符合《辽宁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制实施办法 (试行)》第六条、第七条和第九条有关规定,在我校范围内择优提名。
三、提名要求
提名项目 (人选)除符合《辽宁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提名项目的完成单位和工作单位须为独立法人单位,且第一完成人的完成单位、工作单位以及第一完成单位(科技进步奖)须在辽宁省内。提名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项目须已在辽宁省内推广应用。
提名自然科学奖项目的代表性论文 (专著)应于2022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提名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项目应于 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同一项目只能提名当年度省科技奖的一个奖项,同一人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2022年度2023年度省科技奖获奖项目的所有完成人不能作为2024年度省科技奖提名项目的完成人。曾获国家或省部级科技奖的项目,以及已参加2023年度省科技奖网评但未获奖的项目,不能作为2024年度省科技奖提名项目。
2024年度省科技奖实行分级评审,须根据评审标准和条件选择提名等级。进入评审委员会评审环节的一等奖落选项目经自愿申请可降为二等奖,其余项目上一等级评审落选不再降格为下一等级。
提名要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副厅局级或者相当于副厅局级以上单位和干部原则上不能作为提名项目的完成单位和完成人,处级干部比例须小于20%。
提名项目不能涉及国家安全、国防和国家秘密。
提名项目完成人的政治、品行、作风、廉洁等情况以及项目完成人排名、所列知识产权等,均须符合提名要求且无争议。
科研失信行为查实人员申报省科技奖,按照《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 (国科发监〔2022〕221号)予以限制。
四、提名程序及时间要求
(一)注册账号
通过学校提名的项目组,请登录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注册“申报单位二级用户”,网址:http://218.60.151.64,系统将在12月27日8:00正式开放,已有账号可直接使用,无需再注册。科技处审核通过后,可进入系统进行填报。
(二)提名公示
提名项目(人选)须在提名单位、完成单位和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请各单位2025年1月24日之前开始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自然日,并将公示内容发送至报奖邮箱。
合作单位公示截图及公示结果须2025年2月5日前发邮件至报奖邮箱。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提名。
(三)填写《提名书》
《提名书》是省科学技术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请按照《2024年度辽宁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附件4)相应奖种的填写要求,客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提名材料,经科技处形式审查通过后提交下载打印。
请2025年2月14日前在系统提交完整材料,科技处将进行初审,项目组可根据审查意见继续修改完善。
(四)提名材料报送及时间要求
1.纸质提名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主件、附件应一并装订,不要另加封皮,不得超页。
2.其他材料:对评审专家有回避要求的,应提交《回避专家申请表》(附件5),详细说明申请回避的理由,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提名单位公章或提名专家签名。
3.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5年2月18日
(五)其他注意事项
1.因申报时间较紧,请拟申报技术发明奖或科技进步奖的项目组尽快联系应用单位开具应用证明,检索查新报告请联系图书馆开具。
2.请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参考评审组设置和评审范围情况,选择合适的评审组。
科技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泽民、 陈为纲
联系电话:024-3193 9080
报奖邮箱:kyccgk @ cmu.edu.cn
通讯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河路77号综合楼1216
信息平台技术支持:
联系人:卞守龙
联系电话:024-2398 3158 136 1402 7066
附件:1.辽宁省科技奖励委员会关于开展2024年度辽宁省科技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2.2024年度辽宁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
3.回避专家申请表
4.应用证明格式
5.提名书中提名意见参考格式
6.2024年度辽宁省科学技术奖评审组设置
7.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学科分类/评审范围
8.辽宁省科技奖励政策文件
9.辽宁省科技奖评价指标
科学技术处
202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