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通知

关于做好春季校园防火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01 13:08:45       点击数:

  进入春季,室外气候干燥风大,室内各类用电设备质量参差不齐,极易发生各类火灾。为扎实做好春季校园防火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密切关注校园植被防火。严禁在室外四级以上大风天气中动火,特别是校内草坪、园林景区等植被的防火,密切关注校园周边拾荒烧火、上坟祭祀烧纸等活动,防止野火蔓延至校内。

  二、全面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各单位、各部门按照管辖范围,立即组织开展防火检查,认真排查学生宿舍内违章使用用电设备的问题,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严禁在外墙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严禁擅自改变建筑结构和用途,严禁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校内各施工场所,严禁违规施工,施工结束后要按规定关闭电源、气源,消除遗留火种。

  三、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立即按规定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系统以及应急广播和应急照明、安全疏散设施完好有效。

  四、严格用火用电用气和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立即组织对电器产品、燃气用具及其线路、管路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不安全隐患,严禁违规使用明火作业、照明,严禁违规进行电焊、气焊操作,严禁违规使用大功率电热设备,擅自拉接临时电线。

  联系人:宋暖,联系电话:13898831002


                           公安处

 201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