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处: 2016年《安全责任状》的签署工作现已启动,请各单位于1月12日12:00前到公安处领取《安全责任状》(一式两份),由本单位负责人、分管校领导签字并在封皮页加盖本部门公章。签署后本部门自留1份,另一份于1月15日前返还公安处。 责任状领取、返还地点:新校区综合办公楼一楼 公安处综合科 联系人:刘洋(电话:18900910451) (需签署《安全责任状》单位名单附后)
中国医科大学公安处201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