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通知

关于转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发布“脑科学与类脑研究”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27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10-15 10:38:02       点击数:

各单位:

近期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脑科学与类脑研究”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27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请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积极组织本单位科研人员认真阅读指南积极申报,严格把关,按指南通知要求审核提交申请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根据指南相关申报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填写并提交项目申报书。项目执行期结束时间不晚于2030年12月。

2.项目申报书应包括相关协议和承诺等,具体要求如下:

(1)项目的牵头单位应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明确各单位任务分工、考核指标、经费分配、知识产权归属等;项目牵头单位与所有参与单位应在联合申报协议上盖章,项目负责人、课题负责人应在联合申报协议上签字,协议签署时间应明确体现。

(2)项目(课题)牵头单位、项目(课题)负责人应签署诚信承诺书,并严格遵守承诺。

(3)项目(课题)负责人为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人员或港澳台居民的,聘用期应覆盖所申报项目(课题)的执行期,并应提供相应聘用材料。其中,全职受聘人员应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材料,非全职受聘人员应由所有受聘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

(4)项目(课题)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为企业的,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与近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相关资质证明材料。项目在申报书(含预算申报书)中所填写的财务数据须与审计的财务报告一致。

(5)项目(课题)资金来源坚持多元化原则,资金来源分为中央财政资金和其他来源资金。其他来源资金包括地方财政资金、企业等单位自筹资金、金融资本以及其他渠道资金。对于配套的其他来源资金,应提供出资方的出资承诺,明确配套金额,原则上应以货币资金作为资金来源。不用于本项目研究的中央及地方财政资金或中央及地方财政资金形成的资产不得作为其他来源资金。其他来源资金应按脑重大专项的有关要求进行筹集、管理和使用。

(6)对于有应用示范要求的指南方向,应提供示范应用承诺函及相关证明材料。

(7)项目(课题)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需购买单价大于50万元设备时,需填报大型科研仪器设备购置情况表。

3.申报书中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法规或含有涉密信息、敏感信息的内容。

4. 涉及科技伦理与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的项目,项目(课题)负责人和参与人员应加强相关知识学习,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并按照相关指南要求提供附件材料。

5.申报书中所需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网上填报的申报书将作为后续形式审查和项目评审工作的依据。

6. 项目牵头单位网上填报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 2026年11月4日8:00至12月4日16:00。

7.各独立法人单位的科研人员可在本单位进行注册申报。

8.校部地区如申请人未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注册,可自行注册,由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上报科技处审核。

因申请指南具体内容只有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注册用户可见,请未注册的老师及时与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联系注册。

注意:校部地区项目申请伦理审查,请在申报截止日期前10天将医学伦理审查材料报送科学技术处科技成果评价与转化科,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31939080。(2026申报课题实验动物福利伦理审查通知附件2)

附件: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发布“脑科学与类脑研究”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27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https://service.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61014/5906.html)

      2.2026申报课题实验动物福利伦理审查通知

     


                                          科学技术处

                                                                      2026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