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6〕17号)文件精神,我校2016-2017学年度秋季学期的元旦假期安排做出相应调整:原定于2017年1月1日至1月3日的元旦假期,调整为2016年12月31日至2017年1月2日,1月3日开始正常上班。
请各单位遵照最新公布的校历安排好各项工作。
党政办公室
2016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