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师生员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6〕17号)文件精神及学校校历安排,现将学校2017年劳动节放假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1.校部地区:4月29日至5月7日,共9天;5月8日(星期一)职工上班,学生上课。
2.各临床学院:参照校部地区,根据工作实际自行安排。
二、服务保障工作
(一)教职工通勤车:4月29日—5月7日
1. 7:30 发车地点:老校区体育馆
2. 16:50 发车地点:新校区东门
(二)食堂:
1.学生第一食堂三楼和学生第二食堂正常运营
2.教工食堂:4月29日—5月7日停业,5月8日恢复营业
(三)浴池营业时间
学生一食堂浴池:4月29日—5月7日开池时间13:00—17:00。
三、值班及安全保障工作
请各单位、部门妥善安排好假期值班,确保各项日常管理工作正常运转;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防范工作;遇重大问题和紧急突发事件,须在第一时间及时报告,妥善处理;请各单位、部门4月27日前将值班表报至党政办公室综合科(综合楼901)及学校总值班室(公安处)备案。
请全校师生提高安全意识,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党政办公室
2017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