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教师:
笹川医学奖学金项目,由日中医学协会、日本财团与中国卫生部三方于1986年协议设立,研究者回国之后大都成为所在单位的学科带头人和骨干力量,为中国的医疗事业发挥着重要作用。我校在此项目中受益最大,共派遣100余名进修人员赴日研修。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第40期笹川医学奖学金项目研究员选拔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国际函〔2017〕624号)的要求,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笹川奖学金项目研究员申报条件
项目招生人员包括共同研究型和攻读学位型两种。
类型 |
资格条件 |
进修时长 |
费用负担 |
共同研究型 |
1.1968年4月1日以后出生; 2.职称:正教授(研究员); 3.拥有专业论文、论著、科研成果等; 4.英文或日文与合作伙伴顺畅交流和沟通,并可发表英文论文; 5.研究目的明确,能顺利开展研究活动,愿为提高中国医疗水平做贡献; 6.所在单位同意派出; 7.报名时取得日方接收单位的同意函; 8.其他特殊条件请参照附件7。 |
3至6个月 |
1.在日期间的生活费和住宿费(20万日元/月)及科研费由奖学金承担; 2.被推荐人1次往返日本国际旅费、海外旅行伤害保险由派出单位承担,标准由派出单位自行规定。 |
攻读学位型 |
1.1978年4月1日以后出生; 2.中国教育部承认的本科毕业生、硕士毕业生;在日本的中国籍研究者(以学成回国为前提条件); 3.报名时能提交的科研成果(详见附件); 4.英语IELT6.0、TOEFL iBT80(TOEFL PBT550)以上或日语能力考试N2级以上者,同时满足以上两个条件者优先选拔; 5.有赴日本研究的愿望,研究目的明确,能顺利开展研究活动,愿为提高中国医疗水平做出贡献; 6.报名时已取得日方指导老师的同意接收函(可自己联系,也可通过日中医学协会取得同意接收函)。 |
2年 |
1.在日期间的生活费和住宿费(10万日元/月)及科研费由奖学金承担; 2.被推荐人1次往返日本国际旅费、海外旅行伤害保险由派出单位承担,标准由派出单位自行规定。 |
二、申请方法
1. 申请人可通过个人渠道或笹川奖学金项目渠道了解适合本人的研究专业,联系日本的研究单位,并取得初步同意接收函(格式不限,电子邮件、信函均可)。
2. 收到接收函后,按照《申请须知》填写后附推荐表和申请书,并准备申请所需的相关材料,所有材料一式两份。(详细内容请参照附件)
3. 于8月18日12:00前,各附属医院申请人经所属院人力资源部推荐后,统一报与学校人事处。校部地区申请人直接报与学校人事处。申请人将推荐表和申请书的电子版发送至aiwei@cmu.edu.cn,逾期不受。
4. 经审核确认推荐后,于9月1日前(以当日邮戳为准)由国际交流处统一寄至笹川医学奖学金进修生同学会,并同时由各申请者自行将申请书电子版发送邮件至sc1000@vip.163.com。申请材料逾期未报或缺项、少项、不全者不予评审。
校内联系人:
人事处:刘禹彤
电话:024-31939638
国际交流处 艾老师
电话:024-31939094;18900910504
笹川同学会办公室 吴久利、宋洋
电话:010-62256266;15901208067
传真:010-62256266
邮件:sc1000@vip.163.com
网址:www.sskw.net
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北大街联慧路101号西晴公寓C座0248室
邮编:100082
附件:1.中日笹川医学奖学金项目推荐表
2.中日笹川医学奖学金项目申请表(共同研究型)
3.中日笹川医学奖学金项目申请表(攻读学位型)
4.中日笹川医学奖学金项目攻读学位申请须知
5.中日笹川医学奖学金项目共同研究申请须知
6.中国医科大学国际交流项目申请表
7.第40期奖学金项目通知函
8.中国医科大学在职职工申请2017年笹川医学奖奖学金基层单位推荐表
国际交流处 人事处
2017年7月10日